2009年,在国务院国资委的指导和关心下,四川省产权管理工作按照有觉悟、有胆识、有魅力的“三有出资人”标准和“在监管中服好务,在服务中监管好”的工作理念,强化规范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真抓实干,扎实工作,为推进国企改革发展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全省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着力整合产权交易机构,打造区域产权交易市场,服务川藏经济发展
四川省国资委成立以来,就一直把整合产权交易机构,形成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作为产权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2005年我们对全省产权交易机构情况进行了调查,提出了整合方案。由于多方面因素,整合进程缓慢,为尽快落实进场交易制度,我们指定了省国投产权交易中心和成都联交所为从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交易机构。2009年,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我们与省金融办等有关部门一道,加大了整合力度,积极与西藏自治区国资委协商,与成都市进行沟通,经过共同努力,在整合省国投产权交易中心、成都联交所的基础上,成功组建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这次整合有以下特点:
一是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刘奇葆对省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十分重视,他在去年批示:“要研究发展我省产权交易市场问题,尽快形成统一、集中、规模化的产权交易市场很有必要,对助推经济发展定有大益。”在整合方案上批示:“请省政府研究审定。若具有区域覆盖的性质和功能会有更好效果。”省长蒋巨峰对整合提出明确要求:“一要避免历史遗留问题重新反弹;二要设计防范政府风险的防火墙,进行制度防范。”省政府领导多次主持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整合方案,对组建西南联交所专门行文,并举办了成立授牌仪式。
二是得到了西藏自治区国资委的大力支持。为了建立一个功能全面、覆盖面广的产权交易市场,省国资委领导带队专程赴西藏,与西藏自治区国资委领导就如何整合产权交易机构,形成区域产权交易市场,更好地发挥产权交易市场作用,为川藏经济发展服务进行了磋商,得到了西藏自治区国资委的大力支持和响应。西藏自治区国资委批复同意西藏自治区国资公司出资1000万元,参与四川省交易机构整合,共同建设产权交易市场。
三是得到了成都市的充分理解。成都联交所是成都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在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业内有一定的影响。按照整合方案,西南联交所成立后,省国投交易中心和成都联交所必须注销,市里一直希望保留。经过反复沟通,得到了成都市的充分理解。成都市顾全大局,从全省经济发展出发,在西南联交所组建过程中给予积极支持。
四是形成了有效的监管格局。西南联交所为股权多元化的国有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四川省占50%;西藏占20%;成都市占30%。一方面股东按照《公司法》规定,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形成决策、监督、执行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另一方面,政府职能部门从市场监管角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指导;再有四川省与西藏自治区国资委从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角度,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规定和规则,加强对其业务监督。
五是建立了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省政府批准西南联交所文件,明确西南联交所为从事各类产权交易的区域产权交易机构;要求各地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精神,积极指导和支持西南联交所的组建和运行。四川省国资委和西藏自治区国资委在西南联交所成立时就分别授权其为四川省和西藏自治区唯一从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交易机构。我们将积极争取各项支持政策落实到位,通过整合川藏产权交易资源,加强与兄弟省市区合作,逐步把西南联交所打造成“一主体多中心,交易品种齐全,业务辐射中西部,运作规范,监管有效,具有区域优势的统一产权交易市场”。
二、着力解决企业上市遗留问题,推进企业上市,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当前,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已成为各地政府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产权管理正是实现这一任务的关键一环。近年我们从自身职能出发,着力帮助企业解决上市规范问题,推进企业上市,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一是建立解决企业上市遗留问题的工作机制。按照企业上市有关规定,企业上市前存在国有资产处置问题需要省级以上国资委对其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确认。由于一些拟上市企业国有产权的变更大多发生在国资委成立以前,其经济行为已结束,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形成了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好这类问题,一方面要依法执行政策,维护国有权益;另一方面要推进企业上市,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对此,省国资委与省政府金融办、四川证监局进行了多次反复讨论,按照省政府关于“依法规范、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有关文件精神,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四条基本原则”:一是尊重历史、注重发展,二是找准问题、明确责任,三是依法规范、完善程序,四是分摊责任、降低风险;形成了《解决企业上市涉及国有资产处置遗留问题工作指引》,建立起了解决企业上市遗留问题的工作机制。
二是切实帮助企业解决上市遗留问题。在解决企业上市遗留问题中,我们严格按照上述办法,始终做到“六个坚持”:一是坚持解决的问题必须是省级国资部门的权限;二是坚持解决问题的企业必须是被省政府列入上市培育计划且进入上市辅导的企业;三是坚持地方政府必须作为责任主体,对遗留问题进行专项调查后加以规范,并对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做出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四是坚持涉及国有资产转让价格必须不得低于经国资监管机构备案或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五是坚持专家会审必须达成一致意见;六是坚持委主任办公会集体决策。近年,我们先后对遂宁市射洪锂业、成都市新筑路桥、甘孜州里伍铜业股份公司等企业上市涉及国有股权处置遗留问题进行了确认,为国有股东增加权益2300多万元,支持了企业上市,得到了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好评。目前,新筑路桥已完成证监会审核;射洪锂业已上报证监会审核;里伍铜业正在准备材料上报证监会。
三是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制上市。2009年,我们通过资产评估管理、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审核、办理国有股权划转社保基金等工作,大力支持国有企业上市,收到明显成效。一是储备了一批拟上市公司,推动省属企业按上市公司要求规范化改制,先后成功改制设立了古叙煤田、华西股份、四川物流、华蓥山煤业、四川医药、四川和邦盐化等股份公司;二是成功上市一户企业,大力推进已在香港上市的成渝高速成功回归A股上市,发行5亿股份、募集资金18亿元,使其成为IPO重启第一家上市和全国第一家划转社保的上市公司,得到了中国证监会充分肯定,中证报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三是即将上市一户企业,大力支持具备上市条件的宜宾天原,已获证监会批准,将于4月上中旬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预计发行1亿股份、募集资金16亿元。
三、着力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支持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服务国有上市公司做强做大
近年,国务院国资委提出了产权管理工作重点,逐步向上市工作转移的要求。按照这一要求,我们着力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及市值管理,大力支持上市公司通过资产重组,实现再次融资,为做大做强上市公司服务,在回报社会股东的同时,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一是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制度体系。认真贯彻国务院国资委出台的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受让、标识管理、规范国有股东行为、规范资产重组、规范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和证券等六个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文件,结合实际出台了相应的实施配套文件,对审批权限、操作程序、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进一步完善了 省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制度体系。
二是做好对省国有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和动态监测。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省国资委就如何建立和完善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市值监测制度进行了专题研究。从2008年4月开始,每月对四川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及市值管理情况进行监测,形成了《四川地方国有控股、重要参股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及市值变动专报》,报分管省领导、委领导及产权局,为全面掌握省国有上市公司情况、加强上市公司股权管理提供参考。在工作中,我们主要侧重四个方面:一是对省国有控股、重要参股上市公司情况进行总括反映,二是对国有股权变动情况进行分析,三是对国有股权及其上市公司市值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四是对影响国有股权市值变动的重大事项实施过程进行跟踪反映。截至2009年12月31日,四川省17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总市值2634.35亿元,同比增长124.2%;国有股权市值1389.41亿元,同比增长126.94%,分别超过上证综合指数(2891.895,1.26,0.04%)涨幅44.2%、46.94%。
三是支持上市公司通过整合资源、做大做强。2009年,四川省6家地方国有上市公司通过资本运营,实现直接融资125.39亿元。主要是:川投能源(16.09,-0.10,-0.62%)和四川湖山(13.36,0.00,0.00%)定向增发、五粮液(32.95,0.09,0.27%)收购集团酒类关联资产、四川长虹(4.35,0.05,1.16%)收购集团美菱电器(10.64,-0.05,-0.47%)和整合内部资源、成都兴蓉重组蓝星清洗(19.02,-0.10,-0.52%)。上述公司资产重组后,集团公司优质资产向上市公司集中,公司质量得到大幅度提高,国有资产流动性增加,国有股权市值得到大幅度提升。此外,省国资委还批准广安爱众(8.73,-0.17,-1.91%)非公开发行4000万股股份、计划募集3.3亿元;转报了四川路桥(9.45,0.00,0.00%)和泸州老窖(46.60,0.60,1.3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国务院国资委及时审核并批复,有力地支持了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和泸州老窖集团的运作。
四、着力运用产权管理相关政策,帮助企业解决突出问题,服务企业改革发展
产权监管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工作中需要我们解决的难事、急事多,我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是否帮助企业解决改革发展突出问题作为工作实绩的标准,在做好监管工作的同时,着力运用产权管理相关政策,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促进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
一是帮助企业争取资金支持。积极向省财政争取省属企业灾后重建贷款贴息资金3000多万元;帮助川化股份(8.00,0.11,1.39%)解决地震受灾职工住房资金110万元;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帮助长虹集团解决工业发展资金3000万元,支持长虹PDP显示屏;支持化工控股集团成功发行三年期中期票据10亿元,节约财务费用2900多万元;帮助企业争取土地、房产税费减免2700多万元。
二是帮助企业解决经营问题。以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方式,为四川发展控股公司支持市州经济建设资金50多亿元提供政策支撑;帮助长江出租公司顺利取得成都市200辆出租车经营权;争取甘孜州政府的支持,帮助川投能源田湾河水库提前蓄水,直接增效2500万元。
三是帮助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争取省政府支持,解决了长达8年的四川百事仲裁纠纷案,中方获得补偿4.1亿元;支持省国资公司以1500万元成功竞买中川国际8400万股股权,实现了中川国际诈骗股权的回归;解决了华西集团工会持有的l亿多股股权变更为国有股份问题,支持了华西集团的整体改制;打包回购了信达公司持有的2.3亿攀煤债转股股权,为攀煤集团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是帮助企业削减不良债务。授权省国资委企业重组平台——四川富润企业重组投资公司具体从事省属企业不良债务的收购、管理及处置工作,累计收购不良资产总额184亿元,处置不良资产74亿元,削减省属国有企业及地方企业债务60多亿元,为企业整合有效资源,进行资产结构、经营结构的调整,并最终实现扭亏脱困、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