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请登录注册

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监管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作者:湖北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 杨泽柱
2011-03-03
打印

    在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强有力的领导下,湖北省国资委以推进企业脱钩改制为主要抓手,积极探索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模式,建立了省级企业国有资产全覆盖的监管体系,促进了省级国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集中统一监管的积极成效

  2004年湖北省国资委成立以来,通过“下放地方一批、划转移交一批、授权委托一批、改制重组一批、集中托管一批,解除挂靠一批”“六个一批”的方式,完成了262户省直机关企业脱钩改制任务,涉及资产500多亿元,共安置职工15.65万人。其中,20户工业企业下放移交地方;76户企业划转省国资委及所属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10户企业由省国资委授权委托行业主管部门管理;53户企业实行多种形式的改制;96户企业划转省国资委所属的企业托管中心集中托管;7户企业与主管部门解除挂靠关系。目前,除文化产业和地方金融企业外,湖北省直机关企业国有资产已全部纳入省国资委监管范围。通过推进省直机关企业脱钩改制、促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已凸显三个方面的成效:

  一是促进了资源的优化配置。脱钩改制使企业从不同的主管部门进入了湖北省国资委这个统一的资产运营平台,打破了部门分割与行业分离,实现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促进了企业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进行调整重组,优化了资源配置。2006年以来,湖北省国资委对脱钩企业之间、脱钩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实施重组13起,涉及企业31户。通过重组整合,引资合作,国有资本的放大效应得到了有效体现,省国资委出资企业总资产规模比省国资委成立之初增长了3倍。

  二是促进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通过脱钩改制,一方面,有效解决了职工安置、资产和债务处理等问题,疏通了职工信访和法律诉讼渠道,减轻了政府压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另一方面,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湖北省属出资企业经营和效益水平大幅提升,发生了根本变化,2004年省出资企业亏损6000万元,自2005年起,已连续5年盈利。同时省国资委通过对企业资产债务集中托管、统筹处理、打包处置等措施,节约了法律诉讼成本、人工成本和处置成本,实现了处置效益最大化。2007年企业托管中心所托管企业的债务包袱为63.22亿元,近几年来,通过集中打包处置,企业负债下降到34.29亿元,共减少45.8%。

  三是促进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通过实施脱钩改制,一方面使企业摆脱了政府部门附属物地位,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另一方面,理顺了产权委托代理关系,明确了省国资委的出资人地位,促进了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权利、责任和义务相统一的国资监管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实现了国有资本人格化,落实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企业独立法人地位的确立和国资委出资人代表地位的明确,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企业按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理清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边界,形成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了企业发展的活力和后劲。

  二、主要做法

  湖北省推进省直机关企业脱钩改制、探索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主要做法,可以概括为“八个统一”:

  1. 统一思想认识,落实目标任务。为了统一思想认识,落实目标任务,形成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递的机制,湖北省国资委从争取领导支持入手,先后15次向省长办公会、省政府专题会议汇报,两次向省委常委会汇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并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省直机关企业脱钩改制。省政府先后于2006年3月7日、2009年11月9日,两次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分解落实了各部门的任务。省国资委还通过政策宣传、政策解读、专题讲座、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政策,有效地凝聚了共识,为脱钩改制顺利推进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2. 统一组织领导,加强专班协调。为了统一组织领导,加强专班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湖北省省直机关构建了“省脱钩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企业主管部门脱钩改制工作专班、脱钩企业改制专班”三级联动、分工负责的组织体系。2005年,省政府成立了省直机关企业脱钩改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脱钩办)设在省国资委,从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等成员单位抽调27人集中办公,制定了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建立了“一条龙”推进工作机制。2006年以来,仅省国资委、省脱钩办就召开了38次集中办公会议和52次专题协调会,协调解决了136个疑难问题,确保了脱钩改制健康有序进行。省直有脱钩任务的36个企业主管部门也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强化了部门责任,加大了推进力度,促进了了自身脱钩任务的完成。

  3. 统一政策标准,分层分类推进。为了统一政策标准,加快推进脱钩改制,湖北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省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06]32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直机关企业和经济实体新一轮脱钩改制工作的意见》(鄂办发[2009]57号)等10个政策性文件,11个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两个省委专题会议纪要,明确了脱钩改制的相关政策。一是明确了分类脱钩的政策。以国有净资产为核心指标,统一制定脱钩标准,然后根据脱钩企业的资产状况和行业性质,实行统一纳入、分类脱钩。主要采取划转省国资委统一重组整合、授权委托主管部门管理、移交企业托管中心托管三种脱钩形式。即对有一定净资产的完全市场竞争型企业,划转省国资委统一重组整合;对承担一定政策性任务的企业,在资产统一纳入,明确省国资委为出资人的前提下,暂时授权委托主管部门管理;对资不抵债的企业划转企业托管中心托管,由其实行改制和销户。二是明确了职工安置的政策。统一了职工安置的截止时间和安置标准。三是明确了资产处置的政策。改制企业国有资产的处置由产权持有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省国资委审批,处置和经营收益纳入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转让价款优先用于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和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偿还拖欠职工的债务和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四是明确了分步实施的政策。分五个阶段组织实施,即动员部署阶段,清查核实阶段,划转脱钩阶段,检查验收阶,改制重组阶段。

  4. 统一清理核实,摸清企业家底。为了统一清核核实,摸清企业家底,为制定脱钩方案提供合理的价值参考,湖北省国资委、省脱钩办对纳入脱钩改制范围的企业统一进行了清理核实。组织企业进行自查,指导企业完成了《省直机关所属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表》、《省直机关脱钩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用测算情况表》、《省直机关所属企业经营收支及人员结构情况表》等相关报表的填报工作,初步掌握了企业的情况。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核查,对企业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没有纳入资产价格的国有划拨土地,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重新估价,共调增国有资产近40亿元,基本摸清了企业家底。在摸清企业家底,掌握企业真实情况的基础上,省国资委、省脱钩办向省政府提出了企业分类脱钩的方案。

  5. 统一划转移交,明确出资人职责。湖北省政府于2006年12月27日、2010年11月22日,先后两次召开省直机关企业脱钩改制集中划转大会,公布省政府的划转决定,有150户省直机关所属企业划转省国资委管理。省政府划转大会召开后,省国资委、省脱钩办组织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等部门参加的交接专班,分头深入省直有关部门办理企业划转移交手续,明确了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职责和省国资委的出资人职责,理顺了出资人、行业主管部门与企业的关系,为省国资委依法履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出资人职责奠定了坚实基础。

  6. 统一改制安置,维护合法权益。省国资委、省脱钩办制定了规范的工作流程,把好“四道关口”,确保了企业和社会稳定。一是把好改制及职工安置方案审批关。划转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改制方案由省国资委直接审定;移交企业托管中心管理的企业,改制方案由企业托管中心报省脱钩办审批。产权持有单位指导改制企业制订或直接制订企业职工安置方案,提交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二是把好资产转让处置关。以摇号抽签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并按规定对评估结果进行核准或备案,严格按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的规定推进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竞价转让,确保了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三是把好职工安置费用兑现关。按照“专款专用、直接到人”的要求,制定了《省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制职工安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操作规程,保证了职工安置费用及时兑付。四是把好信访维稳关。出台了《省国资委关于做好省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确保企业稳定的通知》(鄂国资改组[2009]227号)、《省脱钩办关于加强托管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确保稳定的紧急通知》(鄂脱钩办[2009]1号)等文件,统一了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方法和原则,化解了10多起职工上访的群体性事件,促进了企业和社会稳定。

  7. 统一资源整合,提高配置效率。为了统一资源整合,提高配置效率,省国资委提出了对脱钩企业进行集中整合的意见,大力推进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实现了“大资源、大配置”。一是内部联合重组,培育产业集群。对产业相近、行业相关的脱钩企业采取联合、收购、划转、托管等方式进行重组,引领国有资本向有色金属、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林板加工、粮油食品、煤炭物流、国有经济运营平台、房地产、酒店旅游、盐业九大产业板块集聚,省属企业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一批国资旗舰初具雏形,规模效应开始显现。2010年10月末,省能源集团、省联发投、大冶有色、三环集团四户省属重点企业的资产分别达到了277.27亿元、206.85亿元、145.28亿元、120.9亿元,合计占全部省属出资企业的46.54%;省属九大板块内企业总资产达到了709.11亿元,占省属控股企业的65.6%。二是引进战略投资,实现强强联合。近年来,省国资委共引进了长江三峡集团、武钢集团、东风汽车(4.95,-0.05,-1.00%)、长江电力(8.25,-0.09,-1.08%)、葛洲坝(11.32,-0.17,-1.48%)集团、三江航天、中建三局、中海油、宜化集团等14家实力雄厚的战略投资者参与省出资企业改制重组,共引入资金80多亿元,拉动投资300多亿元,促进了大冶有色、省能源集团、三环集团、鄂钢集团、双环股份、荆襄化工等优势企业的发展壮大。三是加强平台建设,放大国有资本。由省国资委主导,集中脱钩企业国有资产等政府资源,先后组建了省联发投、鄂西圈投、交通投、长江投、高新投五大投融资平台,以及省宏泰公司、鸿信公司两个国有资产经营平台,加快了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步伐,有效放大了国有资本。省联发投资产规模超过了300亿元;鄂西圈投资产规模达到了50亿元,取得了当年筹建、当年盈利的良好开局;高新投资产规模达到了30多亿元,带动社会资本100多亿元,已孵化近10家高新技术上市后备企业。

  8. 统一托管销户,加快劣势企业退出。为了统一托管销户,加快劣势企业退出,2007年,湖北省政府批准在省国资委成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企业托管中心,对资不抵债、停业半停业企业的资产、债务及退休、内退人员进行集中托管,构筑了劣势企业批量退出市场的通道。一是及时接收脱钩企业。企业托管中心成立后,省国资委、省脱钩办组织实施了脱钩企业移交工作,聘请中介机构对拟纳入托管范围的企业进行财务清理,与企业主管部门签订托管协议书,分5批接收了96户脱钩企业。二是科学构建托管平台。企业托管中心采取“统分结合”的模式运行,实行“托管中心一留守专班”双层组织构架,托管中心对托管企业的财务收支、资产处置、破产清算、关闭注销、留守人员统一管理,负责托管的全局性重大工作;留守专班受托管中心的委托负责一个或几个企业的托管工作,具体承担资产债务处置、退休内退人员管理、司法应诉及企业销号等事务性工作。三是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被托管企业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变现资产、保全资产、盘活资产、主动偿债、削债谈判等方式处置资产债务,缩短处置时间,降低偿债成本,盘活存量资产;同时积极争取属地政府及社区的支持,大力推进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和退休内退人员的“社区化管理”工作。四是加快劣势企业退出步伐。组织专班对托管企业进行主动清算,逐户建立清算企业档案,依法有序地办理企业法人退出手续。具体分四类进行,即对没有资产、没有办理年检的企业,统一主动清算后协助工商部门吊销;对资产和债务以及其他遗留问题得到妥善处理的企业,争取税务部门集中办理税务注销手续、金融部门集中办理银行账户注销手续,然后依法分批办理工商注销手续;对资产和债务比较简单,有无形资产和经营价值的企业,通过产权市场公开转让企业整体产权;对债务规模大、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实现破产销户。

  三、值得总结的经验

  在推进省直机关企业脱钩改制、探索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践中,我们认为,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抓住“五个必须”:

  第一,必须争取领导,凝聚共识。企业脱钩改制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企分开的一项重大改革,涉及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调整,必须紧紧依靠领导,凝聚共识,自上而下强力推动。为了争取领导支持,湖北省国资委、省脱钩办发扬“钉子”精神,锲而不舍地向省委、省政府领导汇报,争取省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省长为组长,分管副省长为副组长,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在省国资委设立了办公室,争取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召开了一系列会议,为企业脱钩改制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环境。这是湖北省直机关企业脱钩改制成功的关键因素。

  第二,必须统一政策,规范操作。在推进企业脱钩改制的过程中,湖北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和纪要,明确了企业脱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范围、脱钩形式、实施步骤、组织领导等相关要求,规范了改制和职工安置、资产债务处置、重组整合的相关程序和标准,切实维护了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了企业脱钩改制健康有序进行。这是湖北省直机关企业脱钩改制成功的制度保障。

  第三,必须因企制宜,分类指导。在推进企业脱钩改制的过程中,湖北省始终坚持因企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企业资产状况和行业性质合理确定脱钩形式,不搞“一刀切”,总的目标是统一纳入,但对有些企业采取了绕道走的“半步策略”。如对一些承担一定政策性任务的特殊企业,采取了授权委托管理的体制,即在2~3年的过渡期内,分别由省国资委管资产和主管部门管人、管事,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过渡到由省国资委直接管资产和管人、管事。这样做,既将企业国有资产纳入了监管范围,又能调动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同时还能保持企业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效化解了企业脱钩改制的阻力。这是湖北省直机关企业脱钩改制成功的有效途径。

  第四,必须注重过程,精心组织。在推进企业脱钩改制的过程中,湖北省国资委、省脱钩办认真谋划脱钩改制每一步的工作,建立了规范的工作流程,稳中求进,好中求快,先易后难,注重过程,分步实施,做到了责任到位、执行有力,确保了动员部署、清查核实、划转脱钩、检查验收、改制重组等每个阶段工作都落到实处,促进了企业脱钩改制任务如期完成。这是湖北省直机关企业脱钩改制成功的有力推手。

  第五,必须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在推进企业脱钩改制的过程中,湖北省始终抓住“整合资源、优化配置”这条主线,从出资人角度出发,大力推进脱钩企业调整重组,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集中整合有效资源,使不少企业由死变活,由小变大,由弱变强,实现了裂变式发展。通过整合资源不仅提高了配置效率,促进了省属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增强省级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和带动力,更重要的是以雄辩事实为省国资委赢得了荣誉和地位,坚定了省委、省政府推进脱钩改制,将各类企业交给省国资委监管的决心。这是湖北省直机关企业脱钩改制成功的根本原因。

 

网站声明 关于我们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教育培训中心 | 商务交流中心 | 国资研究 | 政策法规 | 数据中心 | 信息化

版权所有:红色传承教育官网 CopyRight©2013-2019 电话:400-876-0602

京ICP备160067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