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纪委对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总体部署,晋城市从现在起到年底在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开展企业领导廉洁从业“七个不准”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是今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由市企廉办、国资委牵头,重点检查对象是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的领导人员,分学习宣传、自查自纠、监督检查三个阶段进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七个不准”的内容是:1、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2、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3、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4、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5、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6、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7、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