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江西保障房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凡是未实行分户验收以及分户验收不合格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不得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
江西省副省长朱虹表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不论多长时间,不论人员调到哪里,都要依法追究责任,绝不放过。
据悉,从2011年起,江西新建保障性住房工地已全部运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质量即时、全过程、可追溯监管。此外,江西还要在建成后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筑物的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铭刻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信息。
江西省政府要求,2011年全省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32万套,要确保8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年底前基本建成50%以上。2012年6月底前,项目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加上上年开工今年续建的项目,江西在建的保障性住房总数将达近50万套。
为保证工程质量,江西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保障房每个项目都必须执行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和备案等法定程序,必须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并依法取得土地使用、规划等许可,坚决杜绝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
江西省还提出,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要在全国率先实现“三个百分之百”目标,即2011年所有新建项目百分之百推行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百分之百设立工程质量责任永久性标牌,百分之百推行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在线即时监控,争创全国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一流水平。
为进一步吸引全国知名、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到江西投资,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的有效供给,引导和促进房地产市场有序健康发展,近日江西省制定了8条扶持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政策措施,包括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申报门槛,鼓励大型房地产企业参与开发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和保障性住房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