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文化惠民政策给人们带来实实在在的精神文化享受,让各族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新疆文化惠民又有新举措。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正式启动“新疆民族文学原创和民汉互译作品工程”,决定每年拿出1000万元用于该项目,促进新疆多民族文学事业繁荣发展,让各族各界干部群众看到更多优秀文学作品,丰富和满足各族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在去年5月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上,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提出“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战略构想。近年来,新疆各级党委、政府拿出“真金白银”,支持文化产业加快发展,从文化思想上巩固民族团结。
今年以来,新疆启动实施“民族文学原创和民汉互译作品工程”,新疆作家协会选出各族作家和翻译工作者新创作或翻译的长篇小说、长篇纪实文学、中短篇小说集、诗歌集、散文集、文学评论集、儿童文学等92部书稿,首批作品将于2011年底出版发行。
新疆出台“政府购买演出”政策:5年内,政府出资1亿元,补助全疆近100个地县级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为各族群众看演出“买单”。对承担公益演出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给予补助,具体标准为:40人以下的县级艺术表演团体,每团每年20万元;40人以上的,每团每年25万元;地级艺术表演团体,每团每年25万元。
“政府购买演出机制,解决了剧团基层演出的‘瓶颈’。”温泉县乌兰牧骑副队长刘英说,“党的好政策,温暖了演职人员的心。演职人员能更热诚地为农牧民服务,把文化精品奉献给广大农牧民。”
为了让农牧民看上好看的电影,从2007年开始,新疆实施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场次补贴政策,确保“每村每月免费放映一场电影”。从2010年起,补贴标准从每场100元提高至每场200元。
2011年,新疆下拨资金280余万元,建设1084个“农家书屋”。到今年底,全疆“农家书屋”将达8084个,基本实现南北疆全覆盖。
今年6月,新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室)向社会免费开放,中央和新疆各级财政将每年新增保障经费9935万元,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提高各族干部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文化安民,文化利民。新疆文化惠民风生水起,让天山南北各族干部群众真切感受到文化的魅力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