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乡换届工作启动以来,湖南益阳市列出责任、负面、巡察、监督“四张清单”,在落实上传责传压,在作为上有行有禁,在巡察上聚力聚焦,在监督上从严从实,压紧压实纪律责任。
该市下发《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工作方案》,建立党委、党委书记、纪检机关、组织部门等10类责任主体清单,要求“对号入座”,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监督责任、直接责任等,实现各级各部门责任全面覆盖。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相关责任人层层签订承诺书和责任状,结合责任清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题谈心谈话。设立加强换届风纪监督工作组,下设换届选举会风会纪监督、换届风气督查督导、舆情监控和应急处置协调3个小组,实行“一天一盘点、一周一调度”,及时跟进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进展成效。
结合“九个严禁”换届纪律,针对换届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违纪问题,该市探索建立“三十个不准”负面清单制度,画出换届工作的“红线”。负面清单针对不同人群,涵盖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共产党员、县乡(镇)“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等。针对负面行为,制定包括推荐、提名、考察、协商、选举等各个环节在内的“十五个一律”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在对换届风气监督有关工作开展的专项巡察中,该市将对象和范围涵盖到各区县(市)“四大家”、“两院”、纪委及其班子成员、换届提名人选等四大类。根据清单,专项巡察盯住“两代表一委员”产生等三个环节、落实执行换届纪律文件精神情况等七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等十项责任,以及着力发现履责不力等六大问题。目前,全市已成立每组8人的专项巡察组6个,分别负责一个区县(市)专项巡察工作。
该市制定了督查督导、重点监督、责任追究三项监督制度。监督清单突出“四大重点”,包括“两代表一委员”产生全过程、配班子用干部全环节、党风廉政状况全方位、会风会纪全天候等方面。抽调组织、纪检等部门精干力量,按照所辖地区1∶1组派驻换届风气督查督导小组。对各渠道接收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信息,实行立项专办制、快速查核制、查核工作责任制及信息报送处置机制。已受理某县乡镇党委换届拟提拔人选任职回避问题反映案件1件,县委常委会当即召开常委会进行复议,及时调整了人选。 (通讯员 郑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