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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 “小总部大产业”初步形成

来源:人民日报
2016-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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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很多投资项目的审批决策权都在总部,有时一个流程就得走一个月。现在,原本由总部决策的70多个事项授权给了我们子公司董事会,我们的责任重了,决策速度大幅提升,多年没有进展的海外业务也取得了突破。”说起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今年初启动的分类授权改革,国投电力控股公司总经理黄昭沪表示。

建立有效体制机制,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是新一轮国企改革的核心之一。过去,国投公司决策权多集中在总部,对子公司管得过多过细,使其活力不足。对此,公司今年初将所有子公司根据不同实际情况,划分为充分授权、部分授权、优化管理三类。在作为充分授权改革试点的国投电力,总部除保留体现股东权责、有外部监管要求的事项外,将选人用人权、自主经营权、薪酬分配权等权利“能放则放”。子公司真正成了独立的市场主体,活力得以有效释放。

像分类授权这样的重大改革,近年来在国投还有不少。2014年7月被国务院国资委确定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以来,国投先行先试,努力探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功能定位、体制机制和运营模式等重大课题。

——调整业务结构,服务国家战略,加快转型升级。

“国投原有业务比较传统,电力、煤炭、港口业务比重较大,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发展不足。”国投公司副总裁施洪祥说,近两年国投梳理调整现有业务,重点发展基础产业、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金融等服务业和国际业务,推动国有资本向“命脉”和民生领域集中。

优化存量,做优基础产业。比如,电力领域,将重点转向发展水电、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停止布局在建项目以外新的火电项目;同时加快开发海外业务,投资建设印尼火电项目,投资收购西班牙一家风电企业。

开发增量,创新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重组中国高新和国投高科,推进专业化投资管理;发起设立国投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国投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服务10个民口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

——重塑总部职能,“小总部、大产业”格局初步形成。

近两年,国投明确了“小总部、大产业”的目标,着力解决以往总部职能管理越位、缺位、不到位等问题。改革之后,总部主要通过公司治理机制,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股东权利,全面落实国有资本经营责任。

“国投本身就是改革的产物。对国投来说,改革创新就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国投公司董事长王会生表示。

本文摘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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