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福建龙岩市属国有企业纪委执纪监督水平、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市国资委高度重视国资国企纪检监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在市纪委的大力支持下,多措并举,从全市纪检系统和检察机关选拨业务能力强、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充实到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得到进一步加强,企业纪委监督责任将得到进一步落实,执纪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是健全国资系统纪检监察制度建设。市国资委认真落实中纪委、省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及市纪委《关于加强全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结合《关于加强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对市国资系统干部队伍的监督和管理,积极开展了整治国资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为他人融资担保问题等工作。同时,联合市交通局、市检察院联合在漳武高速公路永定至上杭段工程项目建立廉洁风险防控建立廉洁保障机制,努力实现纪检工作关口前移、注重预防、监督到位。
二是调整完善内设机构。经市国资委党委积极协调,增设委机关案件检查室,切实加强市国资委查案办案能力;严格按照机构设置原则,在水发集团、文旅集团、汇金集团等增设企业监察室;在永杭高速公路项目专门设立永杭公司监察室、“职务犯罪预防法律服务工作站”,协助企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和职务犯罪预防、提供法律服务等工作。
三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力量。按照龙岩市委、市政府的统筹安排,为工发集团、交发集团、城发集团、文旅集团配强配齐4名纪委书记;同时经过组织考察认命,分别从市检察院调任1名干部到市国资委案件检查室工作,从市纪委、新罗区纪委、长汀县纪委调任3名纪检干部到工发集团、文旅集团、土发集团监察室任职,切实将政治素质高、专业素质强的干部充实到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当中,进一步夯实了企业纪检组织建设,更为推进市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和人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