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苏常熟市国资国企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文件(常发[2014]29号)精神,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强化企业的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结合实际,近日,常熟市出台了《关于在国有企业中严肃财经纪律 加强财务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属国资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指导意见》三项制度。
《关于在国有企业中严肃财经纪律 加强财务管理的意见》从财务制度执行、重大财务事项决策程序、资金营运管理、资产管理、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对外担保及关联方交易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等八个方面对国有企业执行财经纪律提出明确要求;并明确分级分层监管机制,通过明确监管主体责任、强化监管协同配合,切实提高国企财务管理水平。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常熟市属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以及管理体制。通过完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和审计实务操作标准,实现对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和审计过程的全覆盖。并强调要完善机制,企业要根据意见修订制度,健全机制,充实人员,确保内审工作有效开展。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属国资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常熟市直属国资公司要用1-2年时间建立规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明确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控制方式、责任主体和管理体制,要求企业按照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的要求,抓好内控建设;要加强督查考评,通过采取企业内控考评、日常监督检查、评价报告和出资人监督检查等形式确保企业内控有效运行。
三项制度的出台,是推动国有企业转变经营机制、依法合规经营、提高企业风险管控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实现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常熟市国有企业市场化主体建设,也有助于加强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效益,助推市国资监管实现“全覆盖”,切实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