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国资委修订印发《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两个文件,着力构建新的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切实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
突出目标导向。建立考核目标确定的内在动力机制,把目标的先进程度与考核计分相挂钩,紧紧围绕贵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发展目标,发挥考核的目标引领功能,强化目标管理、过程控制、结果考核的有效统一,激励企业“跳起来摘桃子”,引领企业多出力、做贡献。
强化责任落实。强化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在加强经济效益指标考核的同时,把扶贫攻坚、提质增效、生态建设、节能环保、安全生产、党的建设等纳入考核内容,全面落实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有大担当、大作为。
强化分类考核。健全完善与企业功能性质和行业特点相适应的分类考核办法,在纵向考核企业经营实绩的同时,横向与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进行对标考核,进一步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导向性和客观性,提高考核的精准度。
强化激励约束。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建立健全新的薪酬机制和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将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紧密结合,实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
突出价值创造。引导企业提升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的价值管理水平,促进企业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转型升级,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