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请登录注册

郭力夫在第三届城市国资委主任联席会议上的发言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11-09-01
打印

不断改革创新 促进科学发展

                     ——在第三届城市国资委主任联席会议上的发言

长沙市国资委主任  郭力夫

(2011年8月16日)

    尊敬的邵宁副主任,各位领导,各位兄弟省市从事国资的同行。第三届中国城市国资委主任联席会议给我们这样交流和学习的机会和平台,下面我就长沙市国资工作进行简单的汇报。

    长沙国资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坚持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以做优做强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完善体制为保障,积极探索适合长沙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国资监管、运营、发展道路。全市市属国有资产总量由2005年底的406亿元增长到2010年底的1945.50亿元,年均增长50%以上;净资产401.6亿元,是2005年的5.8倍。2010年,国家出资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7亿元,利润总额17.96亿元,上缴利税12.28亿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指导思想明确 突出科学发展

    长沙的国有企业在实施以“两个置换、一个分离”为主要内容的国企改革之后,关停了中小及长期亏损企业,剥离和处置了各类不良资产、历史包袱,逐步退出了一般性竞争领域。全市199户国有企业已有189户实行了不同形式的企业改制,14.4万名国企职工已理顺劳动关系13.7万余人,完成全部504户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工作,化解企业不良债务107亿元。国有资产结构布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国有经济发展环境也产生了深刻变化,深化改革面临从加减运算式的粗放改革进入提升内在质量的精细改革。

    在这种大背景下,市委、市政府认为,推动下一阶段国企改革,谋划下一步国资发展,首要的是明确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即国有资本必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大环境正确定位。

    2009年,市委决定要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保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加强调控,发挥国有资本在四个方面的战略作用。

    一是在保障公共服务中发挥调控作用。在为城市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城建改造、公共交通、水务、燃气、电力等民生领域,发挥调控作用,维持供需平衡,保障社会稳定。

   二是在培育战略产业中发挥引导作用。按照全市发展规划,围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现代服务、生物医药、环境保护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发展方面的引导作用。

    三是在企业资产重组中发挥放大作用。加大资产重组力度,有效处理企业资产。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对引进的战略伙伴进行综合评价。

    四是在资本市场融资中发挥平台作用。加快国有资本进入资本市场的步伐,通过“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有效扩大资产总量,快速扩容优势企业。

二、战略目标明确 突出三大转变

    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国有资本改革发展定位,我们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府研究室、市金融办五部门对全市国家出资企业进行了一次深入调研,第一次全面摸清了我市103家国资企业的家底,对全市国家出资企业的改革发展方向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制定了《长沙市国家出资企业改革发展报告》,形成了国资改革、发展、监管的战略目标,概括起来是:围绕“三大目标”,实现“三大转变”,强化“三大保障”。

    (一)围绕“三大目标”:一是做强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核心目标是做强国有企业,要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加快培育一批主业突出、综合素质高和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二是扩大资本增量。保持国有资产总额和净资产总额年均增长率20%以上,力争“十一五”末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超千亿元,完成基础设施及重大项目投资超千亿元。三是调整优化结构。引导国有资本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推进产业布局向产业链高端发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现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调整。

    (二)实现“三大转变”:一是实现国有资本由改制退出向有退有进的转变。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导向,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总体要求,优化国有经济布局,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二是实现国有企业由生产经营为主向资本经营为主的转变。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重要作用,以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为基础,发挥国有资本对其他资本的引导作用,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三是实现国资监管由分散管理向全面监管的转变。彻底改变过去监管不集中、不到位的局面,按照“全面覆盖、分类监管、逐步到位、确保增值”的原则,对全市国有资产实施全面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强化“三大保障”:一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强化动力保障。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具有活力的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和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二是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强化体制保障。建立健全国资监管快速反应、协同配合机制。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组织体系、法规体系和责任体系。三是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企业党建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党员的战斗力。

三、工作思路清晰 突出基础工作

    要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国资发展定位,完成各项国资改革发展目标,还需要做好大量的基础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注重理清工作思路,筑牢工作基础,分步推动实施,创新工作方法,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精心谋划推动国资企业发展

    聚焦国资国企发展,把握好资产处置和资产投资两个重点环节,加大重组力度,有效处理资产,扩大资产总量,扩容优势企业。国资企业在城建改造、路桥、开发区建设等领域已经成为政府城市开发、产业引导的重要载体和平台。

    一是充分整合各类资源。紧密结合资产整合和国企改革。把现有产业延伸作为国企改革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清理土地、股权、债权、其他资产等资源,拓宽思路,多动脑筋,不局限于企业改制、资产处置的单一模式。充分整合产业、股权、债权、土地、设备、人力资源等各种生产要素,发挥最大功效。全面清理企业改制期间未进入改制资产评估的企业发明专利、产品目录、老字号商标等无形资产,统一授权企业国资公司进行管理和包装。整合公交线路、停车场、码头等各类特许经营权,注入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扩充注册资本,授权经营管理。

    二是打造大型企业集团。注资100亿元成立长沙先导投资控股公司,服务长沙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两型”社会建设,以城市资源建设经营为主线,打造金融融资平台,引领两型产业发展,作为大河西先导区融资、融智、建设和创新的重要载体,在大河西先导区两型社会建设中发挥重要支柱作用。重组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将具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功能的城建投、环线公司、有关项目建设指挥部等城建类资产和公司归集整合,形成资产总额超过300亿元的大型集团公司,承担城市建设领域国有资源、资产的投资、管理、建设、运营职能。重组水业投资公司,将具有原水、制水、供水等功能的水业投、引水投等公司归集整合,形成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对全市水业综合管理职能,并履行资产投资、管理、建设、运营职能。同时,为壮大城投集团规模,目前可作为城投集团二级平台,增强城建投的融资实力。省市合资共同组建湖南粮食产业集团,加强粮食产业发展,保障长沙地区乃至湖南省的粮食流通稳定,发展两型农业产业,支持新农村建设。支持商贸流通领域友阿集团、通程集团发展壮大,引导其围绕长沙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目标,提升自身品质,推动消费转型升级,由传统型商业模式向高端百货、综合商业体、连锁时尚模式转型,两家企业2010年销售额超80亿元。通过这些大型企业集团的整合重组改革,不仅发展壮大了一批企业,也将其打造成为了政府资金放大的平台、国有资本投资的运行平台、产业扶持的操作平台、优化资源的配置平台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平台,实现了国有资源配置最优化,国有资本效益最大化。

    三是抓好招商引资合作。通过国有产权转让、定向增发、整体合作重组及产业链延伸等多种形式,不断深化国有产权对外合作力度,吸引世界500强企业、知名公司落户长沙。积极开展央企对接合作,畅通与央企的沟通渠道,加强对央企产业布局和项目布局的战略性研究,研究推出了一批起点高、前景好,能促进地方和央企共同发展的项目,截止2010年底,全市国有企业与43 户央企合作项目达到67个,投资总额1694.55亿元,全省70%以上的央企对接项目都落户在长沙。其中,央企投资的光伏产业和有色金属行业合作项目成为我市的支柱产业。加强与优势企业资本对接合作,通过商标授权使用的方式成功引进富士康集团,通过使用柴油发动机生产许可证的方式引进康明斯公司等。近两年,我市成功引进战略投资者7家,引进外来资金23.72亿元,增强了我市国有企业竞争力。

    四是推动资本证券化。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统筹规划,因企制宜,分类指导,按照 “培育一批、上市一批、储备一批”的要求,推进国资企业产权结构向股份化、多元化、证券化转变。目前,有友阿股份、通程集团、湖南投资3家企业上市,市值150亿元。长沙银行、长沙机床、鼓风机、高新技术、水业投、长锅等一批优势企业还将在“十二五”期间实现上市直接融资。同时,国资企业积极开展资本运作,先导投股权投资方正证券,改组成立长沙先导农村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湖南省人寿保险机构。商业国资公司发起设立并增资中科岳麓基金和浏阳河基金,都取得了较好收益。

    (二)着力搭建国资全面监管工作体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资监管工作,认为加强和改进国资监管对于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设,推动国资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依法经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成立了由市长担任主任的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协调委员会,作为全市国资工作领导、决策和协调机构,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全市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和发展等重要工作。

    一是确保监管对象全面覆盖。市委、市政府决定,要围绕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按照“统一授权,统一规则,全面监管”的原则,推进国资监管全覆盖,绝不能允许出现监管“空白”、“盲区”、“死角”,做到哪里有国有资产,国资监管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资监管工作的通知》,统一授权市国资委对全市企业国有资产实施全面监管,要求国资委按照分业、分类、分级监管的原则,采取直接监管、授权管理、委托管理的方式,加强国资监管力度,并明确了首批监管到位的80家企业名单。

    二是构筑日常监管四大体系。构筑制度体系,在改革改制、清产核资、业绩考核、产权管理、重大事项管理等方面,共制定出台了50多个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构筑运营平台体系,规范完善产权交易平台、经营运行信息披露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土地交易平台等,推动国家出资企业在相应的平台上运作,在规范的平台上交易,在健全的平台上快速成长。构筑中介机构体系。充分发挥审计、评估、招投标、法律、咨询等中介机构参与企业改制、国资监管等工作的服务和参谋作用。严格实施准入制度,建立中介机构备选库,加强了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构筑多元监督体系。实施党组织政治监督、职代会民主监督、财务公开阳光监督和纪检监察纪律监督,接受包括社会公众在内的各个层面的监督。

    三是形成重点监管三个环节。抓好重大事项报告和信息披露为主要内容的事前监督。完善企业重大投资、筹资、担保等重大事项报告管理程序,切实防范法律、经营风险。抓好外派监事对监管企业的日常监督。建立国有企业监事会并向出资企业派出不在企业领取薪酬的专职监事,加强对企业重大经营活动的及时监督。抓好以业绩考核、稽查审计为主的事后监督。完善业绩考核办法,科学制定考核指标,根据不同公司类型分类实施考核。严格审计稽查制度,对企业、工程、项目、负责人做到“年度必审”、“任期必审”和“离任必审”,全面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把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各项审计结论与企业负责人薪酬兑现和企业负责人职务任免直接挂钩,形成了较强的激励约束作用。

    (三)坚定不移推进本轮国企改革

    长沙的国有企业改制起步较早,从1996年开始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到2000年开始实行“两个置换”,2005年开始进行“一个分离”,一直到今天依然还在改,由于国企改革时间跨度长达十五年,现在的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法律体系更健全、社会保障更全面、职工群众的民主意识和维权意识更强、领导要求更高、社会监督更严、资本整合的方式更多、政府财力更雄厚。同时,城市拆迁、资产处置、股权转让带来的一些社会不公日渐显现,原来改制的一些操作办法和程序已明显与法律法规相冲突,我们需要根据形势进行变化和完善,尽快结束本轮国企改革。

    一是明确改革任务。2000年列入改制范围的199户市属企业已论证批复改制189户,13.68万人理顺劳动关系。本轮国企改革的任务是终结已启动但尚未完成的企业改制任务。在工作重点上,我们集中推进剩余9户企业政策性破产工作,集合各方面力量,2010年终结了5户企业政策性破产程序,今年将完成其他4户破产程序。在工作方法上,我们结合现行的劳动、产权管理等各方面政策,创新国企改革方式,不再启动和批复新的“两个置换、一个分离”的企业改制项目,除已进入改制程序的企业继续实行原有改制政策外,新启动的企业改制不再执行原有国企改革政策。制定指导下一阶段国企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后启动的企业改制,职工按城镇居民生活保障体系的相关法律政策对待,产权按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办法和政策法律落实。

    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充分发挥企业国资公司作为国企改革筹融资平台和土地资产的整理平台作用,形成公司对改制企业土地进行整理、储备和一级开发的主营业务。对边远地区企业工业用地指标进行置换,对工业及综合划拨地进行整理、储备和一级开发,同时,收购整理破产企业和未改制企业土地资产,通过这些方式仅2010年就为国企改革筹措资金8.16亿元,为推动企业改制顺利进行提供了资金保障。

    三是规范资产处置。在实施企业改制破产过程中,坚持公开透明、依法依规的原则,改变了以抵扣职工安置费用的方式处置资产的办法,改制企业国有资产一律进入产权市场公开交易,实现了国有资产大幅升值,避免了因抵扣的资产升值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核准率、资产损失审批率、改制期间净资产变动审计率、产权交割审核率、企业产权交易入市场率达100%。

    四是处理遗留问题。我们在处理和解决国企改革遗留问题中,坚持源头治理,注重解决改制企业职工养老、医疗、住房、就业四大保障问题,维护职工群众利益,确保了大局基本稳定,为国企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解决企业改制后部分困难职工的民生社保问题,认为解决国企改革遗留问题的根本是改善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市委书记通过电视台与改制企业职工对话,拉近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宣传国企改革人员安置过程中各类政策,疏导企业职工情绪,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生活问题。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企业职工反映比较集中的到龄不能退休、医保没有个人账户、95年前老工伤、特殊工种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10个社会保障问题,基本解决了困难企业职工民生社保问题,完善了困难企业职工基本社会保障,6万多名改制企业职工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四、启示和体会

    近年来长沙国资工作的探索和实践,使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认识,增强了搞好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信心。有很多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和继续坚持。

    一是坚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为国有企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国企改革、监管、发展等问题,谋划实施了一系列推进国有企业发展的重大行动,为国有企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二是坚持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为国有企业发展提供了体制保障。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权利、责任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层层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必须坚持政资分开、政企分开原则,实现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企业出资人职能分离;必须坚持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分开原则,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能,充分发挥当期监督与其他监督并举的作用,不干预企业具体生产经营。

    三是坚持创新求变统筹规划的正确方法,为国有企业发展提供了路径支持。完成产权制度改革是基础,实施国有资产全面监管是手段,最终都是为了服务国资企业发展。但是在方法上必须切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作实际,如在没有实现监管全覆盖的情况下,开展国资企业整合发展,将会遇到相当大的阻力。同样,国企改革未到位,资产权属关系未理顺的情况下,统一国资监管工作,推动监管全覆盖的难度也十分大。因此,必须坚持国资管理体制改革正确方向,围绕既定工作目标,精心设计改革路径,不断创新操作方法,才能探索出有效经验,做到“三统一”、“三结合”,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网站声明 关于我们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教育培训中心 | 商务交流中心 | 国资研究 | 政策法规 | 数据中心 | 信息化

版权所有:红色传承教育官网 CopyRight©2013-2019 电话:400-876-0602

京ICP备160067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