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国资党发 [2008]5号
中共重庆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在国有企业组织人事部门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实施意见
(2008年4月1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对组织人事部门自身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根据中组部和市委组织部的有关部署,市国资委党委决定,从2008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在国有企业组织人事部门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简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组织人事部门自身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一)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是贯彻十七大精神和落实中央及市委对组织人事部门自身建设新要求的重大举措。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强调,要真正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模范部门,把组工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过硬队伍。中组部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要更加重视自身建设,引导和推动广大组工干部在思想观念、素质能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方法上有新转变、新进步、新提高,着力加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形象好的高素质组工干部队伍。全市组织工作会议也对当前和今后五年组织人事部门自身建设以及“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进行了周密部署。国有企业组织人事部门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是贯彻十七大精神和落实中央及市委对组织人事部门自身建设新要求的具体体现。
(二)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是进一步加强组织人事部门自身建设,适应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做强做大国有企业,关键在党。当前,全市正在深入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着力扩大对外开放,加速推进科学发展,国有企业也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国有企业要在重庆新一轮大发展中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迫切需要各级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迫切需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与时俱进地推进组织人事工作;迫切需要广大组织人事工作者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高水平的素质能力,不断开创组织人事工作新局面。
(三)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是进一步提高组织人事工作者素质能力、树立新形象的有效载体。近年来,国有企业组织人事部门围绕坚持公道正派、加强能力建设,先后开展了“三优一满意”、树组工干部形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贯彻党代会、迎接十七大、再创新佳绩”等一系列学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但面对新时期、新形势和新要求,有的组织人事部门和组织人事工作者在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四个不够”:即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的意识还不够;系统学习、锤炼品行、提升素质还不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还不够;解决自身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的力度还不够。这些都迫切需要组织人事部门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需要组织人事工作者进一步提高素质能力。因此,在国有企业组织人事部门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树立组织人事部门和组织人事工作组者队伍新形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必要性。
二、牢牢把握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主题,以创建“温馨家园”为载体,以促进组织人事工作为目的,强化理论武装,提升素质能力,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构建组织人事工作者教育培养、监督管理、激励关怀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组织人事部门和组织人事工作者测评反馈机制,真正把国有企业组织人事部门建设成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模范部门,把组织人事工作者队伍建设成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过硬队伍,使组织人事工作更好地为企业中心工作服务,为党员和各类人才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让党组织满意、让群众满意。
(二)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对象是:国有重点企业及所属企业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
(三)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要坚持“五个工作原则”:一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努力做到活动有亮点、有典型、有影响。二是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的原则。各企业组织人事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重点活动内容,重点要解决的问题和具体时间安排,不搞“一刀切”和“齐步走”。三是坚持正面教育,开门整改的原则。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树立新风。坚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服务对象,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评议,切实加强整改。四是坚持注重实践,务求实效的原则。坚持将开展活动与推进组织人事工作紧密结合,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切实做到活动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五是坚持领导带头,示范带动的原则。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人员要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四)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对组织人事部门和组织人事工作者的目标要求:通过活动的开展,使组织人事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定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的意识切实提高,涉及党员、职工、人才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三个之家”建设切实加强,“三基一化”建设水平切实提高;公道正派、知人善任的可信形象,清正廉洁、忠诚正直的可靠形象,创新求实、锐意改革的可敬形象,团结和谐、真诚待人的可亲形象更加鲜明。职工群众对组织人事工作的满意度、选人用人的公信度、组织人事工作者形象的认可度明显提升。
三、认真落实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总体安排和主要措施
根据中组部和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从2008年2月开始至2010年底告一段落,既全面开展、持续推进,又突出重点、逐步深化。
(一)2008年为“集中活动年”。重点是抓好十七大精神和全国、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同在全党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扎实开展创建“温馨家园”行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三基一化”建设成果,集中解决一些妨碍带头落实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要求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职工群众最希望组织工作、人事工作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组织人事工作者可信度调查,促进组织人事工作者树立起可信、可靠、可敬、可亲的新形象。
(二)2009年为“深化拓展年”。重点是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和中央、市委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化和拓展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完善和落实整改措施,开展选人用人公信度测评,使职工群众对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有明显提升。
(三)2010年为“巩固提高年”。重点是对活动开展以来的情况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深化整改,巩固成果,总结规律性认识,进一步推动长效机制的完善和落实,开展组织人事工作满意度测评,提升社会各方面对组织人事工作的满意度。
(四)“集中活动年”的安排。结合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2008年的集中活动,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学习阶段,时间为2008年4月-7月
主要任务是周密部署,全面启动,深入学习,提升能力。各国有重点企业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层层发动,迅速启动,实施方案制定后要及时报市国资委党委备案。
本阶段要抓好两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武装头脑,解放思想。各企业组织人事部门要采取政治学习、组织生活、集中轮训、交流研讨、知识竞赛和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章,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和胡锦涛同志关于加强党性修养和品德修养等方面的有关论述,学习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组织人事部门自身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在学习中,要切实加强“四项教育”、着力增强“四种意识”,即加强党的宗旨、职业道德、思想品德和组织人事部门优良传统等四项重点内容的教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要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活动,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各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和“314”总体部署的思维定势中解放出来,坚决克服满足现状、不思进取的思想,居安思危,奋发图强;坚决克服因循守旧、固步自封的思想,勇于创新,昂扬向上;坚决克服惧怕困难、畏首畏尾的思想,锐意进取,勇往直前。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组织人事工作者每人至少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
(二)提升素质,增强能力。切实巩固基本制度、基础资料、基本能力和信息化建设的成果,进一步查找“三基一化”建设的薄弱环节,完善和落实有效措施,深入推进组织人事部门基础建设。基本制度建设要在完善制度体系的基础上,狠抓制度的有效执行,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办事,有效促进组织人事部门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民主管理;基础资料建设要在全面建档的基础上,加大资料开发利用力度,切实把档案资料用好用活,进一步提高基础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利用率。基本能力建设要在培养组织人事工作者熟悉掌握政策、业务知识和工作流程的基础上,抓好经济、科技、法律、历史、文化、哲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领导科学、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国家商务部编写的《现代经济知识简明读本》的学习,扩大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学会用开放的眼光、辩证的方法、创新的理念、改革的思路推进工作,不断提高组织人事工作者的政治鉴别、政策运用、知人善任、拒腐防变及组织协调、文字表达能力。信息化建设要在提升硬件设施配备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软件研发运用工作,促进信息建设与基本制度、基础资料、基本能力建设有机结合,加快党员、领导人员、人才管理信息化和办公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组织人事工作信息化资源共建共享和协同应用,提升组织人事工作效能。
第二阶段:评议整改阶段,时间为2008年8月-11月
主要任务是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制度,促进工作。
本阶段要抓好两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查改问题,改进作风。各级企业组织人事部门,要对照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以及为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推动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支撑的要求,深入查找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机制方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人事工作者要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要求,全面总结自己近年来的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党性、品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采取座谈走访、问卷调查,以及设立热线电话、电子信箱、征求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听取广大党员职工的意见建议,了解广大党员职工对组织人事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通过自己找、党员提、上级点、互相帮,找准组织人事部门和组织人事工作者不适应、不符合“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要求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从思想、学习、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问题,剖析根源,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布,接受广大党员和职工的监督。对应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要集中精力切实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作出说明;整改效果不好,多数党员群众不满意的,要进行重新整改,直到满意为止。要按照“温馨家园”的要求,真正把组织人事部门建设成为党员、人才的温暖服务之家、民主和谐之家、公正廉明之家,确保广大党员和人才受到委屈有处诉说、遇到困难有人帮助、产生疑惑有人指点、出现缺点有人提醒、发生错误有人纠正,推进工作有人支持。
(二)完善机制,服务发展。一是建立健全组织人事工作者教育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分层次、多渠道加强教育培训,力争3年内将组织人事工作者全部轮训一遍。二是完善组织人事工作重点情况公开机制。进一步加大将不涉密的人事工作、基层党建工作和人才工作向党员职工公开的力度。三是建立健全公道正派的长效机制。从组织人事工作者的遴选、教育、使用、监督、惩处等环节入手,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科学决策、公开办事、岗位管理、责任追究、行为约束等规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在本单位或者服务范围的党员、领导人员、人才,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普通群众中,建立一支10人左右的组织人事工作监督员队伍,对本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进行监督。四是建立健全组织人事部门办实事制度。每年要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列出一批党员、人才及群众急盼解决的实事,限时办结。五是建立组织人事工作者联系服务制度。组织人事部门领导至少联络1名困难党员和1名人才,一般工作人员至少联系1名困难党员,定期上门走访、交流思想、帮扶服务,切实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建立基层联系点,加强联系。六是要完善谈话制度。除对工作变动和即将退休的领导人员按规定进行谈话外,对在基层一线工作和家庭困难的党员领导人员,要按照管理权限分级约谈,确保每年谈话1次以上。七是建立组织人事工作者关怀激励机制。切实帮助组织人事工作者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为他们的学习、工作创造条件,为他们的成长进步搭建更宽的平台。落实强制休假、定期体检制度,积极开展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对组织人事工作者的工作、心理进行解压。
第三阶段:交流小结阶段,时间为2008年12月
主要任务是开展评价,接受监督,总结成绩,交流经验。
本阶段要按照中组部和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配合统计部门开展组织人事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者形象民意调查工作。组织人事工作者的形象认可度、选人用人公信度、组织人事工作满意度的测评结果将作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评优的重要依据,凡在测评中被确定为党员群众不满意单位,应针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如有违规违纪的情况,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关于2009年深化拓展和2010年巩固提高的有关工作,届时另行安排。
四、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组织人事部门自身建设
要从振奋士气、改善精神状态入手,切实加强组织人事部门自身建设。
(一)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增强组织人事工作者的综合能力。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率先抓好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工作,教育组织人事工作者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改革意识、开放意识、服务意识,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委政令畅通。增强政治鉴别力,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见之于未萌,防之于未发,不断强化组织人事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要提高政策运用能力,熟练掌握和运用政策,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把中央和市委制定的大政方针与企业的组织人事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把长远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把原则要求与具体措施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加以贯彻落实,确保组织人事工作扎实推进,富有成效。要努力学习组织人事工作的理论和业务知识,成为组织工作、人事工作的“活字典”、业务通,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同时要加强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技文化等方面的知识积累,提高综合素质,善于把握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二)要实施制度保障工程,完善组织人事部门工作制度。要有一套规范完善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组织人事部门和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形成科学合理的工作规范。要有一个能保证组织人事部门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作运转、监督检查、考核激励等方面形成完备的制度规范,并认真落实到位。要有工作沟通渠道,建立并落实好工作协调、调查研究、蹲点联系和信息报送等制度,使组织人事部门既能了解全面的工作情况,又能掌握工作的典型情况。要有一套完整的基础资料,每年要对与组织人事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进行分类保存,通过资料的整理分析,启发思维,创新工作方法。要切实解决好组织人事工作者工作、生活上的困难,要保证组织人事工作者的待遇与同级经营管理人员等同,为组织人事工作者创造学习、工作、生活和成长进步的条件。要逐步实行组织人事工作者与经营管理人员岗位轮换制度,进一步健全组织人事工作者选拔、培养、使用、交流机制,使组织人事工作者队伍有源头活水,使组织人事部门永远生机勃发。
(三)实施信息化工程,提高组织人事工作现代化水平。组织人事工作要逐步实现办公设备现代化、业务处理网络化、资料保存电子化。要加强组织人事工作者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继续抓好“三基一化”建设,搞好岗位练兵,加强实践锻炼,大幅度提高组织人事工作者队伍的政治鉴别、政策运用、知人善任、组工业务以及文字表达能力。
五、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取得实效
此次在全国组织系统开展的“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时间长、任务重、要求高,各级企业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精心组织,使活动按照既定方案稳步推进,实现“四个确保”。
(一)组织落实,精心实施,确保“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收到实效。市国资委成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总体谋划、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组长:罗 聪
成员:冯万涛、苑晓波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建工作处,负责活动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罗 聪
办公室副主任:冯万涛、苑晓波
办公室成员:刘荣茂、陈 琳、池 江
国有企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在总结继承以往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广大组织人事工作者要提高思想认识,防止和克服厌倦心理、自满情绪,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活动中去。在全党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启动后,要把“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载体,有机统一起来,务求取得实效。
(二)搞好督查,推动落实,确保“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不走过场。市国资委“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领导小组下设两个指导组,负责对国有重点企业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指导一组,组长:冯万涛,成员:胡良才、胡建宇。
指导二组,组长:苑晓波,成员:李光琪、陈 勇。
各国有重点企业党组织要加强对所属企业此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要通过召开情况汇报会、交流会、调研督导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活动情况,督促解决问题,防止形式主义,推动活动深入扎实开展。下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及时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反馈信息、报告情况、提出建议,实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要注意把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形成组织人事工作者“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长效机制。
(三)认真总结,加强沟通,确保“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扎实推进。国有重点企业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及时通过信息、简报、工作动态等形式总结上报本单位好的做法、成功经验、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建议等;每阶段结束时,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市国资委“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将纳入企业党建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信息载体通报有关情况和企业工作亮点。
(四)统筹兼顾,促进工作,确保“两不误”、“双丰收”。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正确处理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把开展好活动作为推动组织人事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要突出抓好创建“温馨家园”行动,巩固深化“三基一化”建设成果;要把活动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载体;要把带头落实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融入到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各项任务中,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把握好活动进度和节奏,做好结合文章,实现“两不误”、“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