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国资[2009]253号
各监管企业:
今年10月8日,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南矿2号竖井因绞车调绳离合器分离,发生罐笼坠落事故,26人死亡,5人受伤;10月16日,嘉禾矿业有限公司北区发生一起瓦斯突出事故,8人死亡。这两起事故给职工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惨重损失,影响很坏,教训深刻。为坚决遏制监管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我委决定从10月21日至11月6日,组织开展对监管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生产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强化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此次督查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及部署的具体举措,是扭转监管企业当前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的有效举措。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扎实有效,坚决遏制、坚决防止、坚决杜绝监管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省国资委决定成立以主任莫德旺,党委书记吴志雄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唐德胜,党委委员、副主任杨晓喻为副组长,其他委领导和监事会主席为成员的省国资委安全生产督查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安全生产督查的组织和统一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业绩考核与分配处,杨晓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查的日常工作。
各监管企业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的重大意义,立即行动起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确保不放过每个细节,不留任何死角和漏洞。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切实强化安全隐患治理
要通过此次督查,切实强化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强化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坚决遏制、坚决防止、坚决杜绝监管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此次督查要围绕“查找隐患、狠抓整改”突出六个方面重点:一是安全生产的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要逐项进行检查;二是安全生产隐患要做到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四落实”;三是职工生产生活区和人员密集场所,用电、运输、消防等设施的设置、保养、使用、维护要严格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四是自行设计、自行改造的设备以及经过维护维修的设备、使用多年的陈旧设备等,必须由具有资质的专门部门检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五是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要科学合理,安全事故预案要建立完备;六是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证照要齐全、有效,证照不齐或失效的,必须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坚决不允许生产。
三、落实责任,深入督查,确保督查取得实效
各监管企业在做好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同时,要主动接受、积极配合省国资委督查组的安全生产督查。要以这次督查为契机,对安全生产管理、现场管理、施工管理、安全设备和技术管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等作一次全面解剖和诊断,促进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工作,改善安全生产设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各监管企业在对所属分子公司安全生产的督查检查中,要明确责任,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如发现对这次安全生产督查活动重视不够,组织不力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向省国资委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对在督查活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企业,将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附件:省国资委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
省国资委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
今年10月8日,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南矿2号竖井因绞车调绳离合器分离,发生罐笼坠落事故,26人死亡,5人受伤;10月16日,嘉禾矿业有限公司北区发生一起瓦斯突出事故,8人死亡。两起事故影响很坏,教训惨痛。为坚决遏制监管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省国资委决定从10月21日至11月6日组织开展对监管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生产督查。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督查扎实有效,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督查目的
各监管企业必须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活动的极端重要性,深刻领会“企业不消灭事故,事故就会消灭企业”的深刻涵义,全面落实企业作为安全生产主体的责任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通过此次督查,切实强化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强化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坚决遏制、坚决防止、坚决杜绝监管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扎实有效,坚决遏制、坚决防止、坚决杜绝监管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省国资委决定成立以主任莫德旺,党委书记吴志雄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唐德胜,党委委员、副主任杨晓喻为副组长,其他委领导和监事会主席为成员的省国资委安全生产督查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安全生产督查的组织和统一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业绩考核与分配处,杨晓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查的日常工作。
三、督查时间和方式
督查时间:10月21日至11月6日
督查方式:在企业自查自纠、集团公司督促检查的基础上,省国资委组织由委领导带队、委机关处室、监事会办事处、企业安全管理专家和技术人员参加的6个督查组(具体分组见分组安排) 督查组分组表,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2—3个重要分(子)公司、深入生产经营现场督查等方式,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
四、督查内容
此次督查要围绕“查找隐患,狠抓整改”突出六个方面的重点:一是安全生产的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是否进行了检查;二是以往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是否整改落实,整改落实情况必须记录在案;三是职工生产生活区和人员密集部位,用电、运输、消防等设施的设置、保养、使用、维护是否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执行;四是自行设计、自行改造的设备以及经过维护维修的设备、使用多年的陈旧设备等,必须由具有资质的专门部门检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五是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落实,安全生产操作程序是否科学合理、安全事故预案是否建立完备;六是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证照是否齐全、有效,证照不齐或失效的,必须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坚决不允许生产。
五、工作要求
1、各监管企业要主动接受、积极配合省国资委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要有书面汇报材料,认真准备并提供督查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点击下载企业自查情况表。
2、转变作风,落实责任,确保督查取得实效。督查组要深入企业安全生产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不能以听汇报代替督查。要尽职尽责,实行谁督查、谁负责。要及时指出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限期整改到位。
3、各督查组要将督查情况于11月10日前书面报送业绩考核分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