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国资预算〔2009〕131号
关于编报省属企业2010年度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皖政〔2007〕126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行办法的通知》(财资〔2008〕957号)、《关于编制2010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通知》(财资〔2009〕975号)等精神,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的有关做法,现就省属企业编报201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省属企业201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坚持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完善省属企业收入分配机制,合理安排和使用国有资本收益,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国有资本的合理配置;坚持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等需要,以列入“861”计划及省重点扶持的自主创新项目和节能减排项目为重点,引导资金投向,推进省属企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坚持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重点通过项目资本金注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促发展,保增长,不断增强省属企业在全省经济发展中的带动力和影响力。
(二)编制原则
统筹兼顾、适度集中的原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既要结合企业自身积累、自身发展,又要考虑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及宏观调控的需要,合理安排国有资本收益支出规模及方向。
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收支平衡,不列赤字;同时,优化支出结构,对符合我省产业政策的重点项目予以倾斜。
二、省属企业201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程序
(一)省属企业根据本通知要求,编报201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形成书面申请报告,于2009年9月底前报省国资委。企业编报的预算支出项目计划包括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其他支出由省国资委直接编制。
(二)省国资委对省属企业申报的支出项目计划进行审核论证,并根据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规模、全省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需要,综合平衡,合理安排支出项目,编制省属企业201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于10月底前报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编制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并履行申报程序。
(三)省国资委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将直接从项目库中安排;项目库在每年编制省属企业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时调整、补充。
(四)省国资委根据省财政厅批复的经批准的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批复有关省属企业。
(五)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由省国资委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的实际情况需要,于执行年度9月底前提出调整方案报送省财政厅,并履行有关批准手续后执行。
三、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的主要内容
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主要包括编制说明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两方面内容。
(一)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编制说明
1、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2、项目承担企业基本情况;
3、项目实施的主要目的和目标;
4、资本性支出项目的立项依据、项目投资方案、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分析,费用性支出项目的立项必要性、项目具体的支出范围、项目资金测算依据、测算标准及计算方法;
5、项目承担企业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为减少企业计划编报工作量,编制说明可简要编写,相关详细附件待项目列入预算后根据要求另行报送。
(二)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见附件)
1、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明细表;
3、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表。
表格请登录http://www.ahgzw.gov.cn网站下载。
四、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编报要求
(一)精心组织2010年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计划编报工作。省属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编报的各项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将书面报告报送省国资委(1式2份,并发电子文档,邮箱:chenzh@ahgzw.gov.cn)。
(二)切实加强预算支出项目的审核和论证工作。省属企业应做实做细所申报项目的审核和论证工作,各项数据要做到准确、可靠,确保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预算资金用于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投入,严禁利用项目申报套取预算资金。
附件:2010年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七日
(联系人:陈振红,电话:0551-2687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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