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请登录注册

关于做好2009年度出资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09-07-22
打印

各出资企业: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黑人保发〔2009〕40号)精神,为做好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初审和评审时间
    今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从7月初正式启动。出资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初审和煤炭工程高级及煤炭、道路与桥梁、建设工程三个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将分别在8月初、8月下旬和11月份进行,各企业要按此时间安排好基层单位推荐工作。今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计算时间截止到2009年8月31日,核准任职资格时间从2009年9月1日算起。

    二、相关政策规定
    (一)从今年开始,增设冰雪艺术(含冰雕、雪雕等)和民间艺术(含剪纸、树皮画、鱼皮工艺和皮影等)两个评审专业,分别纳入艺术系列美术专业和群众文化专业中,具体评审标准另行通知。从事上述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如符合相关规定,可申报晋升相应职称。
    (二) “绿色通道”的申报条件继续按黑人发〔2004〕84号和黑人发〔2005〕36号文件执行,同时,按照 “看实绩、重实效,以成果为依据、以成效论英雄”的精神,对具有专长、业绩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并获得业内专家认可的,尤其工作在农林牧渔一线的优秀人才,在晋升相应职称时,可不受学历、资历、外语和计算机等限制。各企业主管部门既要积极推荐,又要严格按规定的条件予以逐级推荐,经省人事厅审查同意后提交评委会。材料申报时间截止到7月25日。
    (三)各企业在推荐过程中,要加大对学历、论文等相关材料的审查力度,杜绝职称晋升中弄虚作假现象发生。对弄虚作假的申报者,从当年起三年内不允许其申报职称并在黑龙江人事编制信息网上进行通报;对申报单位及主要领导通报批评;对违反工作纪律、徇私舞弊的评委,取消其评委资格并终身不再聘用。如发现有疑义的学历证书,可通过省教育厅的“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或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学历查询,网址:www.chsi.com.cn
    (四)凡通过成人高等教育(含党校)取得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因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含符合学历破格条件人员),在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均需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否则不能申报。
    (五)今年继续坚持基层推荐“五公开、一展示、一答辩”制度及高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面向全省公示制度,还将实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平台为“黑龙江人事编制信息网”,网址:www.hljrstbb.gov.cn
    (六)今年享受研究员级待遇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评审的政策规定和有关要求仍按职称处印发的《关于做好2007年度工程、农业系列享受研究员级待遇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请各企业于7月25日前将《申报享受研究员级待遇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资格审查表》(可从“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表格下载—职称处”栏目中下载)报送到省国资委党建工作处。
    (七)中直单位“委托评审”、“绿色通道”材料报省人事厅职称处审查时间截止到8月1日。

    三、呈报材料内容
    (一)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新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3份,中级一式2份)。其中,贴有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的要在评审表封面右上角注明主表。
    (二) 现任职务资格证书和有效学历证书(党校学历在提交本科毕业证书的同时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学历破格人员需提交《评审标准》中规定的最低学历证书;通过成人高等教育(含党校)取得学历且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
    (三)有效的外语、计算机成绩单,《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及免试有关证明材料。
    (四)学历破格人员、优秀人才、同级改职人员的审查表。
    (五)《评审标准》中规定的有效论文、论著及取得各项业绩成果证书;
    (六)拟晋升人员统计表(见附件)和按级别、按专业分页打印的“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册”(名册要以A4纸横向打印;名册中对正常晋升、破格晋升人员、同级改职人员应在“晋升方式”栏中对应注明)一式3份和职称管理系统生成的信息数据软盘 或U盘(采集信息要齐全,不能漏项。数据盘上报前杀毒)。
    (七)上述材料均需要原件,复印件及各种证明无效。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严格按照省人事厅关于职称评审所规定的材料进行报送。呈报材料要规范、齐全、手续要完备。
    (二)《评审表》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内容要真实准确,项目要齐全完整。“主要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栏内,要准确标明作者名次;“任现职后年度考核情况”要有填写人及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要明确“五公开、一展示、一答辩”的推荐结果,对申报者填写内容提出审查意见、推荐理由及推荐职务名称,并如实填写基层推荐票数。
    (三)各基层推荐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发〔2001〕92号),认真审查参评人员的全部评审材料,严格掌握申报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不能只看学历、资历,一定要审查申报人的专业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坚持高质量、严要求,把好推荐关。
    (四)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对提交的评审材料和《评审表》进行认真负责的审核,在材料齐全、真实,内容填写清晰、准确,无漏项的条件下,方可经职改办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将退返材料,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本人当年申报资格,通报批评,两年内不许申报。
    (五)各企业要按规定时间统一组织申报,个人申报一律不受理;逾期不报的,不再列入本年度评审。
    (六)出资企业晋升人员职称资格初审和煤炭、道路与桥梁、建设工程三个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及煤炭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另行通知。
    (七)请各单位将破格晋升人员的专业、名单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及所需《评审表》的数量于2008年7月15日前报到省国资委党建工作处。

    联系人:潘鹏飞   联系电话:0451—82877075

    附件:1、评审材料目录表
          2、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试人员审查表
          3、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
          4、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5、2009年度拟晋升职称人员统计表

    附件:
          1、附件.doc

 

网站声明 关于我们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教育培训中心 | 商务交流中心 | 国资研究 | 政策法规 | 数据中心 | 信息化

版权所有:红色传承教育官网 CopyRight©2013-2019 电话:400-876-0602

京ICP备160067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