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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应该增强社会责任意识

来源:《光明日报》作者:武汉大学 吴雪林
2009-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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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理论上说,企业是一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它的经营者及其职工收入的高低应与其经营绩效成正比,而不应与社会收入分配水平挂钩。但由于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活动是以社会为背景的,因而企业利益、特别是国有企业利益必然要受社会利益的约束,这种约束使得企业利益、企业目标在某种程度上要服从于社会利益和社会目标。所以,如果站在全社会收入分配和和谐社会建设角度来分析,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就不仅仅是企业本身的问题,还是一个社会问题了。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收入分配不公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不同企业在市场资源占有方面的不公引起的。目前,一个不争的事实是,金融、保险、电力、交通、电信、能源等国有垄断行业的收入水平远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据估计,这些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更大。国有垄断企业凭借着垄断经营特权,将本属于国家和全民的资源收益变成垄断企业自身的收益,又不断以成本提高等等为由,将相关成本转嫁给社会和公众,而自身却从中获取巨额利润。与此同时,它们把相当一部分应当归社会共享的成果变成了部门利益,享受着过高的收入和过高的福利。

  收入分配不公还与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企业存在的内部人控制紧密相关。完善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应当是建立在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等利益相关者互相制衡的基础上的。但由于内部人控制的存在,经营者(内部人)在具体经营过程中,往往利用不对称的信息来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这种现象即使在美国这样企业治理结构比较完善的国家也无法避免,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受美国政府救助的世界最大保险机构AIG公司,拿出2.18亿美元的巨资,用作向其金融产品部门(AIGFP)的高官发放奖金和续聘津贴,而该部门正是导致公司陷入破产困境的始作俑者,消息披露后,激起美国政府和民众的愤怒。在我国大量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中,所有者缺位的现象比较突出,加上社会监督机制不完善,使这些企业存在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导致同一企业内部管理者与一般员工收入差距较大。

  收入分配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如果不及时加以解决,势必产生多重后果,甚至影响经济发展与政治稳定。因此,改革完善企业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这除了要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在缓解收入分配差距中的职责、作用外,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是一个重要方面。

  这里的企业社会责任,就是要求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即企业不仅要保障内部职工最低工资水平,还要自觉限制企业过高的收入,特别是对企业管理层的收入要加以限制。从而促进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在收入分配领域的企业社会责任首先依赖企业的自律,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企业自律约束是企业的一种内在的、自觉的行为,它要求企业在进行收入分配时,应把促进社会和谐视为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既要保证职工应有的合法权益,又要自觉抵制工资收入过高和过低现象,防止由此引发的新的社会不和谐情况产生。

  在收入分配领域的企业社会责任,还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合理界定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者的权责。一是要充分保障所有者权力的行使,发挥其在企业收入分配中的决策监督作用;二是要保障企业“外部人”包括投资者、消费者、政府和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监督作用,防止经理人由于“相机抉择”的道德风险和“内部人控制”问题;三是要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来制衡管理层,防止出现不受法律约束,高管薪酬奇高或配置不合理的现象产生。

  在收入分配领域的企业社会责任要求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建设,通过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帮助弱势群体,关心支持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福利事业,以及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情况下,积极提供财力、物力和人力支持和援助等方式,帮助解决社会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在收入分配领域的企业社会责任还要发挥政府的监督管理作用。一是政府应进一步拓宽市场准入,适度打破垄断行业的经营特权,形成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体系,提高这些企业集团的生产效率和竞争能力;二是政府应该尽快推动国有垄断集团的薪酬制度改革,规范收入分配,建立与整个经济状况相适应的合理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机制;三是政府应进一步加大调控力度,正确处理好企业领导人收入增长与企业效益增长之间的关系,避免企业领导人透支企业未来增长效益,防止领导人收入增长过快而员工收入增长缓慢的情况发生。

  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说过:“任何一个组织都不只是为了自身,而是为了社会而存在,企业也不例外。只有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才能赢得社会的认可和尊重,也才能走得更远。”我们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应当牢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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