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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化精细化要求拓展事业资产管理工作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作者:财政部教科文司
2009-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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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财政部高度重视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谢旭人部长在2008年底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讲话中,将“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列为2009年财政工作重点任务之一。财政科学化管理,就是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和掌握财政工作规律,健全管理制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财政工作,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发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财政管理效能。财政精细化管理,就是树立精益思想,运用信息化、专业化和系统化管理技术,建立健全工作规范、责任制度和评价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实施管理,并把公开透明体现在各项财政工作中,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新时期加强事业资产管理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满足适应公共财政的需要,实现加强财政管理职能的目标,完善政策法规制定,强化体制机制建设,统筹安排、扎实推进,逐步形成产权清晰、配置科学、使用合理、处置规范、监督公正的事业资产管理新模式。

  一、近年来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一)完善了管理体制

  2006年5月30日,财政部公布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6号令),明确规定了我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截至目前,全国3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已经有35个省明确了由财政部门负责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其中30个省成立了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绝大部分中央部门也成立了资产管理机构,或明确了负责资产管理的工作人员。“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以及与此相适应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初步建立。

  (二)健全了管理制度

  财政部第36号令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作了具体的规定,标志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根据36号令的有关原则,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先后出台了《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制度。参与了《国有资产法》的起草论证工作和《国有资产评估指南》的编写等工作,同时积极推动中央部门和地方开展国有资产管理的建章立制工作。

  (三)夯实了管理基础

  2006年12月~2007年10月,财政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还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和专员办开展专项审计,确保工作质量。据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显示,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全国事业单位资产总额为5.96万亿元,扣除负债后净资产总额3.9万亿元,占全国行政事业资产总额的74.37%。从级次上看,中央级占15.62%,地方占84.38%。从资产构成上看,流动资产占37.83%,固定资产占50.47%,对外投资占2.88%,无形资产占1.47%,其他资产占7.35%。

  (四)创新了管理理念

  一是确立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理念。从2009年部门预算开始对中央150多个部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进行专项审核批复,基本形成了部内资产配置事项审批的流程,同时推动地方开展此项工作,目前已经有近10个省份开展了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工作,初步形成了资产管理部门与预算管理部门协调配合的事业资产管理新机制。二是树立了资源整合共享的观念。严格资产配置管理工作,对符合调剂、共享条件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建立资源(资产)共享、共用机制,提高使用效率。三是增强了资产绩效管理意识。通过开展绩效管理的课题研究,并结合财政部绩效预算管理的要求,探索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对资产实行绩效管理。

  (五)转变了管理方式

  在资产清查、摸清事业单位“家底”的基础上,按照“金财工程”要求,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目前,已完成对全国地方财政部门和中央部门600多人的培训工作,年底前正式运行。信息系统将以资产清查结果为初始数据,通过实时录入增减变动情况,建立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数据库;建立数据查询和综合分析子系统,为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和资产优化配置等提供决策支持;建立资产预警子系统,为资产管理以及资产数量价值发生异常变动等情况,及时地提示和预警。

  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以资产配置管理为突破口,着力完善有利于事业资产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无论从加强事业资产管理的实际,还是从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角度出发,加强事业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突破口”,就是加强配置管理,其切入点是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一是抓紧开展资产配置管理制度和标准的制订工作,进一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研究制订事业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标准费用定额、财政预算定额等有关标准,为科学核定事业单位有关资产配置预算提供依据,为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资产管理模式奠定基础。二是健全中央级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审核机制,完善工作流程。在部内加强与预算司、部门预算管理司的沟通协调,部外密切联系各部门,明确要求,理顺体制,逐步做到审核机制程序化、工作流程制度化的管理模式。三是积极推动地方财政部门开展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专项审核工作,推进中央部门做好资产配置预算工作,督促各中央级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部门与预算管理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共同做好资产配置预算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国事业资产管理的整体水平。

  (二)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构建事业资产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财政部36号令和《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布实施进一步理顺了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规范了事业资产的使用和处置行为,为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安全,防止资产流失,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按照谢旭人部长提出的“成熟一个,出台一个”的要求,今后继续加强制度建设:一是研究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上升为国务院条例,提升办法的法律效力。二是研究出台《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中央级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三是研究出台《加强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规定》,规范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行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发生,确保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为载体,夯实事业资产科学发展的基础

  一是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工作。按照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安排,今年年底完成系统在中央150多个部门和36个省市财政部门的互连互通,实现对中央部门和省级资产管理的动态监管。2010年将逐步推广到省级以下部门,并根据资产动态监管和工作实际,财政部统一对系统进行升级,以满足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需要。

  二是现行的固定资产编码系统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并与财务会计管理相脱节,因此,我们会同国家标准委修订了固定资产编码系统,进一步夯实了基础工作、创新了管理手段,目前该编码系统正在征求各地方、各部门意见,力争在今年年底之前公布实施新的《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供保证。

  (四)以资产绩效管理为手段,为事业资产管理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按照十七大提出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深化预算制度改革”,为更好地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拟通过探索建立事业资产绩效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推动绩效考核结果与资产配置预算挂钩,丰富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内容,为逐步实施绩效预算管理打下坚实基础。一是进一步完善事业资产指标体系的设计工作,提高绩效考评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建立和完善事业资产管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逐步将资产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资产配置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三是建立和完善事业资产绩效评价的工作机制和流程,并将这项工作长期化、制度化。四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事业资产绩效管理,建立事业资产绩效评价管理数据库。

  实践永无止境,探索和创新也永无止境。改革和完善事业资产管理体制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探索新时期加强事业资产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精神的基础上,按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科学认识的前提下勇于创新,在大量实践的基础上大胆探索,不断发现、不断创新、不断进取,开创新时期事业资产管理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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