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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分析和认识当前“国进民退”的讨论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作者: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 季晓南
201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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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政府采取果断措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消极影响后的一段时间以来,“国进民退”问题成为国内的一个热门话题,大量议论见诸网络和报端,可以说是议论纷纷,众说纷纭。不仅如此,国外一些媒体也参与到这场议论之中,2009年9月9日著名的英国《金融时报》就我国国内一些领域出现的国有企业收购重组民营企业的现象发表了题为“新一轮国进民退潮”的文章。由此可见,围绕“国进民退”的讨论已引起广泛关注和多方参与。

   “国进民退”问题的讨论,既反映了社会各界对这一问题的关注,也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民主的进程。从媒体的公开讨论看,围绕“国进民退”的讨论既有冷静的分析和思考,又有深切地担忧和焦虑,同时也有不少指责和批判。有观点认为,“国进民退”不可避免会带来垄断,最容易导致的后果就是权钱交易。还有观点认为,当前的“国进民退”与正在依靠民营资本继续刺激中国经济的宏观大局相悖,不利于经济复苏。更有观点提出,“国进民退”是对改革的倒退,与改革开放背道而驰。显然,当前国内的“国进民退”讨论已远远超出了如何分析和看待一些行业和领域出现的国有企业兼并重组民营企业这一层面,实际上这场争论关系到如何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关系到如何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关系到如何认识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关系到如何界定政府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正确分析和认识当前的“国进民退”讨论,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尤其要运用科学发展观提供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在此基础上对一些重大问题形成正确认识,避免重大偏差。

   一是要正确认识党中央关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精神和要求,避免出现对国有企业改革方针政策理解上的重大偏差。

   为了对当前的“国进民退”讨论有更好地认识,有必要重温党中央的有关论述。1997年召开的党的十五大把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并提出“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同时强调,“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在其他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以加强重点,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1999年召开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强调,“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要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完善结合起来,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并提出“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其他行业和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集中力量,加强重点,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2002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大作出了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判断,并强调要“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2003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出发,强调要“加快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并提出要“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在市场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2007年召开的党的十七大提出,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从这些重要论述不难看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是党中央确定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大决策和部署,其主要精神和内容是一贯的,同时在总结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丰富。

   理解党中央关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精神,至少应该把握这样几个要点:一是要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二是国有经济是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三是国有经济要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四是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在市场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将党中央关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精神理解为国有经济无所不为,只进不退,显然是不对的;理解为一味收缩,只退不进,显然也是不对的。从这次“国进民退”的争论中可以看出,有观点将其理解为国有经济从一般竞争性领域全部退出。这样的解读,只把握了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而忽略了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显然,这样的理解是不全面的,与党中央的精神也是不相符的。

   党中央关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重要思想是经过多年改革开放探索形成的全党共识,是符合我国国情和现阶段实际的正确决策,是分析和认识“国进民退”问题的准绳和依据,我们应全面理解,准确把握。

   二是要正确认识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发展现状和变动趋势,避免出现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事实判定上的重大偏差。

   近一阶段“国进民退”问题之所以成为国内的热门话题,引起争议,主要是一些行业和领域接连出现国有企业兼并重组民营企业的案例,特别是山西煤炭重组整合中民营中小煤矿大多被国有大煤矿接收以及国有的山东钢铁公司重组民营的日照钢铁公司,更是成为热议的话题。因此,能否正确判断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发展现状和变化趋势,能否正确分析近年来国有企业兼并民营企业的典型案例,直接关系到能否正确分析和看待当前的“国进民退”讨论。

   从总体上看,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并不支持“国进民退”的结论。据国家统计局公开的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2004-2008年,国有企业由17.9万户减少到14.3万户,减少了3.6万户,减幅为20%,与此同时,私营企业由198.2万户增加到359.6万户,增加了161.4万户,增幅为81.4%。2008年与2004年相比,我国企业资产中,国有企业的资产所占比重下降8.1个百分点,私营企业所占比重增加3.3个百分点。即使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全面爆发的2008年,私营企业的户数和资本也保持较快增长。据全国工商局的数据,2008年与2007年相比,全国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增长9.02%,注册资本增长25.02%,私营企业在内资企业中的比重由63.25%上升到70.91%。近几年来,国有经济的总量在不断增加,但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是持续下降的,而且未来相当一段时间还将继续下降,总体上呈收缩趋势。

   从中央企业的数额和分布看,总体上也是呈收缩趋势。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的组建标志着国有资产出资人不到位的问题在政府层面得到较好解决,也标志着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有了明确的实施主体,中央企业的布局和结构调整进入了国有资产出资人推动的新阶段。国务院国资委成立后不久就着手研究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性意见,并着手推进中央企业的合并重组。200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资委起草的《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原则和目标,确立了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不久又下发了《中央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以促进国有资本进一步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国资委还分三批确立了中央企业的主业和分批审定了中央企业的发展战略,以引导中央企业重大投资和并购重组的方向。经过六年多的努力,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2003年196家减少到2009年年底的128家,减少了68家。目前中央企业82.8%的资产集中在石油石化、电力、国防和通信等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和领域以及运输、矿业、冶金和机械等行业的支柱企业中,在国民经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中央企业户数占全部中央企业的25%,资产总额占75%,实现利润占到80%。应该说,近几年中央企业更多地集中于属于战略性或公益性的行业和领域,中央企业的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与党中央的精神和要求总体上是一致的。当然,也要看到,中央企业分布仍然偏宽,结构不尽合理,一些中央企业或从事的经营业务并不属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据中央企业产权登记显示,截止2008年年底,在全部98个国民经济行业中,一级企业在其中41个行业有分布,二级企业在其中81个行业有分布,三级、四级以下企业分别在87个和85个行业中有分布。对此,国务院国资委多次强调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继续推进中央企业布局和结构的调整,力争在2010年年底之前将中央企业减少到80-100家,并引导中央企业集中精力做好做强主业。

   从地方国有企业的数额和分布看,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大多数中小国有企业已进行了改制。目前,市(地)和县级政府所属国有企业的90%都进行了改制,其中绝大多数退出了国有经济行列,同时,国有经济不断向基础性、公益性、支柱性产业和行业集中,向优势产业和大集团、大企业集中。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前沿省份的广东省,目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在GDP中各占三分之一左右,深圳市国有经济在GDP中的比重只有四分之一左右。当然,地方国有企业的布局和结构也有待继续调整。据有关资料,目前上海市国资委监管的企业集团有46家,截止2007年底,国有资产总量为3980亿元,涉及到79个行业,其中11%的资产分布在餐饮、纺织、服装、鞋帽、塑料制品等59个一般竞争性行业,有的企业集团经营业务涉及20-30个行业。为进一步提高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竞争力,上海市已经确定了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方案,将在未来3年内通过开放式市场重组,提高国有资本的集中度,将国有企业涉及的行业减少到54个,同时将国有资本证券化的比率提高到40%。

   从个案来看,作为这次“国进民退”争论的一个中心案例——山西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重组,也并非全部是国有企业收购民营企业。据山西省政府提供的材料,截止2009年年底,山西全省重组整合煤矿正式协议签订率达到98%,企业主体由原来的2200多家减少到130家。从办矿主体看,在保留的矿井中,国有企业占20%,民营企业占30%,股份制企业占50%,形成了以股份制为主、国有、民营并存的办矿体制。其中,其中朔州国有和民营矿井及产能各占半壁江山,吕梁民营矿井数和产能占到60%。据介绍,这次山西煤炭重组整合做到了几点,一是整合主体的选择以生产力水平作为最主要的标准,二是坚持优进劣退,强进弱退,大进小退,三是国有企业也是有进有退,在小煤矿退出的同时,山西省太钢集团、焦炭集团、能源产业集团、国际电力集团等不以煤炭为主业的大型国有企业,也退出所办煤矿的控股权。

   当然,也要看到,近些年来,在属于一般竞争性的一些行业和领域,如商贸、餐饮、建筑、一般制造加工等领域和行业,无论是中央企业还是地方国有企业都在进行投资或并购,其动因则是多样的,要作具体分析。

   被作为“国进民退”一个重要依据的山东钢铁公司重组日照钢铁公司的案例,主要动因在于山东省政府在全国钢铁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的背景下,力图通过重组整合尽快提高本省钢铁行业的产业集中度,做大做强一批钢铁企业。事实上,山钢、日钢的重组本身就是山东钢铁产业调整的题中应有之意,是山东钢铁行业进行结构调整、实现产业升级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国家不批准钢铁新项目的情况下,山东要在日照建年产2000万吨的钢铁精品基地,必须对省内钢铁企业进行重组。山钢与日钢的重组,不仅解决了日钢的历史遗留问题,而且使山东能够淘汰落后产能,腾出部分产能以建设沿海精品钢基地。

   被有些观点作为“国进民退”另一依据的国有的中粮集团联合厚朴基金控股民营的蒙牛集团,主要动因则在于中粮集团力求通过收购食品行业的一些龙头企业和著名品牌,打造和完善从地头到餐桌的产业链。对中粮集团来说,这一行为体现了企业清晰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而且收购重组是通过市场的交易行为来实现的。对国家来说,有利于打造粮食行业的“航空母舰”,提升我国抗衡国际粮食行业跨国公司的能力。

   因此,对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民营企业的案例要进行深入分析,不可一概而论。当然,如何进一步引导国有企业的兼并重组和重大投资,使其更好地符合国有经济的功能定位,符合党中央确立的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及推进国有企业重组的精神和部署,是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发展和发展需要把握好的一个问题。

   实际上,这几年国有企业收购民营企业的案例经常发生,同时民营企业收购国有企业或国有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的案例也大量出现,对此,不能简单地用“国进民退”或“民进国退”来概括。在进行事实判断时,既要看到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取得了积极进展和重大成效,不能因为少数行业出现国有企业收购民营企业特别是行业中的龙头企业,或少数行业在一定时期出现国有经济比重有所提高的现象,就盲目炒作“国进民退”问题,甚至给这种现象扣上改革倒退的帽子;同时也要看到,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总体上还存在不尽合理的地方,要坚定不移地按照党中央确定的精神和方向,继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不断提高国有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三是要正确认识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避免出现对国有经济功能定位认识上的重大偏差。

   这次“国进民退”争论背后的一个深层次原因,就在于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这一问题存在较大的认识分歧。有观点认为,在股权结构上一股独大和竞争格局上一家独占没有得到完全改变的情况下,某些领域出现“国进民退”或“新国有化”的现象,这与国有经济的功能定位是悖的,不符合市场化改革的取向,是改革的开倒车等等。因此,正确认识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定位和作用,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有必要了解市场经济国家的普遍做法。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实行的是市场经济体制,从这些国家的情况看,经营性活动领域普遍存在着国有企业,也就是说,国有企业作为与国家所有权相联系的经济范畴,并非社会主义国家所独有,也不是我国所特有,而是市场经济国家的一种普遍现象。一些西方国家的政要和学者甚至把国有企业视为一个整体,并认为国有企业已成为经济生活中最大的生产者,最大的消费者,最大的雇佣者,最大的财产所有者和最大的投资者。

   一般认为,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建立国有企业的主要原因,一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二是支撑和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三是维护经济的稳定和正常运行,四是保障国家的主权安全和经济安全。从一些发达国家的实际看,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有四个作用值得重视:一是国有企业是国家加快推进工业化建设的依靠力量和实现手段,二是国有企业具有创造公共财富和增加政府收入的能力,三是国有企业是国家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的重要力量,四是国有企业体现着执政党的执政理念。因此,国有经济所以会成为市场经济国家的一种普遍现象,并非是哪一个国家或个人随心所欲的产物,而是因为在市场经济国家中,国有经济为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和创造了多方面的条件,许多功能和作用是私营经济无法取代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国有经济是政府职能的延伸和体现,是政府实现其愿景和意图的手段和工具。从根本上讲,市场经济国家之所以要建立国有企业,是由市场经济的缺陷和政府干预经济的需要决定的,是由市场经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普遍要求决定的。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目标的确立,决定了国有经济在我国的地位和作用,既不同于过去的计划经济时期,也有别于西方的市场经济国家;既要体现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又要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和适应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我国要建设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作为公有制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国有经济,其地位和作用要与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相适应。我国作为一个后发工业化的国家,面临着西方发达国家科技、经济上占优势的巨大压力,存在着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的客观现实,要发挥后发优势,实现赶超战略,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国家需要通过必要的调控手段集中必要的资源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我国正处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对我国来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同时又是矛盾凸现期,各种社会矛盾比较集中和突出,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在这一时期,国有经济作为调节经济社会矛盾、实现国家战略目标的重要工具需要发挥更大作用。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城乡差别、地区差别的矛盾比较突出,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尽快缩小地区差距,加快构建和谐社会,也需要国家在运用宏观调控手段时更多地发挥国有经济的调节作用。

   从我国的国情和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出发,当前及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国有经济在我国不仅要承担经济职能,而且要更多地承担社会职能和政治职能,更多地体现国家的战略目标和意图,其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国有经济是构成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经济基础。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义的必然要求和物质基础。国有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截止2007年年底,企业国有资产已达35万亿多元,并且大多分布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企业上缴的税金达17688.8亿元。

   二是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体现在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撑、引导和带动上。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作用。

   三是国有经济承担了部分国家和社会职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在政府履行这些职能受到一定客观条件限制时,重要的依靠力量就是国有经济。因为从理论上和法律上讲,国有资产属于全体人民所有,用国有资产投资建立的国有企业理应更多地担负起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任。国有经济的性质和定位决定了国有经济兼具公益性和营利性双重性质,特别是在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国有经济理应更多地承担应该由国家和政府承担的部分职能。从我国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实际承担的职能看,国有企业承担了国家对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的部分职能,承担了国家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的部分职能,承担了维护地区和社会稳定的部分职能,承担了国家对外交往和维护国家安全的部分职能。国有经济的这些作用在2008年的南方冰雪灾害、西藏发生的暴力事件、汶川大地震、奥运会的举办和2009年新疆发生的暴力事件、庆祝建国60周年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中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体现得特别明显。此外,国有企业还承担着支援新疆、西藏等地区经济和社会建设的部分职能。

   四是国有企业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共产党作为我国的执政党,其路线、方针和政策是通过国家机构及党的组织和党员的作用来体现和实施的。国有企业中的共产党组织和成员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组成部分。截止2008年6月,中央企业拥有党员392.8万人,设有党组织528个,党委15173个,党总支18.4万个。这些分布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国有企业党的组织,这些工作和生活在各个地区、各个行业的国有企业党员,既是推动国民经济建设的强大力量,也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忠诚执行者和党的执政地位的坚定维护者。

   综上所述,国有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既承担着市场经济国家的一般职能和作用,又承担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殊职能和作用。这既是一种历史必然,也是一种现实需要;既是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政治治理的需要。如果脱离我国国情和发展现状,照抄照搬西方经济学关于国有企业的一般原理,自然无法理解和解释国有经济在我国的地位和作用。

   理解和认识了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定位和功能,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中央在鼓励、支持和引导私营经济发展的同时,强调要继续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这次“国进民退”的争论中可以听到一种声音,要求将国有资产包括外汇储备的大部分平均分配给全国人民,理由是这样做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扩大国内需求,转变发展方式。如果按照这种观点,国有资产将全部或大多被分光,公有制为主的经济基础将不复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也将不复存在,其实质和最终结果必然是走向私有化。这一点已经被前苏联和一些东欧国家的改革教训所证明。

   正确认识国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还涉及哪些属于国家需要保持必要控制力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这次山西煤炭行业的重组整合之所以引起很大争论,一个重要原因在于重组整合后国有经济的比重大大提高,控制力大大增强。据统计,到2008年整合前,山西煤炭产业结构中,民营煤炭企业的产能占全省产能的60%。而根据规划,整合后到2010年,国有大型煤炭集团控股经营的产量将达到全省总产量的75%以上。因此,有观点认定,山西煤炭行业重组整合的实质是煤矿国有化。不同的观点则认为,煤炭属于不可再生的、排他性的重要自然资源,煤炭行业不属于一般竞争性行业,国有经济必须保持一定的控制力,否则,煤炭行业长期存在的无序竞争、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安全生产事故居高不下等问题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应该说,后一种观点更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众所周知,能源是现代社会正常运转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和低碳经济时代的到来,能源安全和节能减排问题日显重要,而煤炭占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70%左右,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在较长时期内也不会改变,在可替代能源没有普遍应用之前,煤炭的有效供给关系到国家的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安全,显然,煤炭行业属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家需要保持必要的控制力。确实,西方发达国家的煤炭产业大多由私营企业直接经营,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也较少。但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大量小煤矿的存在和经营,在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大量煤炭的同时,也带来煤炭乱开乱采、生态环境破坏、矿难事故不断等问题,而且几乎成为难以根治的痼疾,成为国人的一个心病。我们不能脱离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照抄照搬西方发达国家的煤炭经营模式。应该说,通过煤炭行业的重组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扩大规模经营,可以在相当程度上缓解煤炭行业长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据统计,截止2009年年底,山西全省煤矿事故起数同比下降40%,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2%。不容否认,山西煤炭通过重组整合,提高了产业集中度,抑制了无序竞争,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过去煤炭产业多、小、散、乱的产业格局以及安全生产隐患多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其成效已经开始显现。

   强调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并不否定民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据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2008年末,全国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90.3万个,从业人员11738.3万人,其中,私营企业145.7万个,占76.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5.7万个,占3.0%;外商投资企业6.5万个,占3.4%。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私营企业占44.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0.7%,外商投资企业占11.7%。另据有关资料,目前,全国GDP的65%、新增就业岗位的80%、税收总额的56%是由民营经济提供的,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已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以来,总结我国在所有制问题上的经验教训,从我国的国情和所处的发展阶段出发,我国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并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党的十六大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出发,作出了“两个毫不动摇”的重要论断,并强调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两者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这是我们党在总结社会主义建设长期实践特别是在总结改革开放实践的基础上,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新发展。实践反复证明,坚持这一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就能顺利发展;偏离这一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就会受损。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在这一大是大非问题上,必须旗帜鲜明,不能有丝毫动摇。

   四是要正确认识国有企业改革取得的成效,避免出现对国有企业经营行为认识上的重大偏差。

   围绕国有企业在部分行业和领域的兼并重组所以会产生激烈争论,其根源之一就在于对国有企业改革取得的成效估计不足,进而对现有国有企业的经营行为产生认识上的误差。正确分析和认识当前的“国进民退”讨论,必须对国有企业改革取得的成效有一个正确的评估。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和竞争主体。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改革原有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有企业,使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重新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微观基础。正因为如此,改革开放以来的相当一段时间,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并取得积极进展。2003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充分肯定了国有企业改革取得的成效,指出,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但是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应该说,这是符合实际的正确判断和结论。

   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实践、不断深化、不断完善的过程。党的十六大确立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来,经过进一步的改革探索,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在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上取得新的突破,初步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道路。

   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框架基本建立,政企分开和政资分开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党的十六大以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新阶段。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省、市(地)三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相继组建,长期存在的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变,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在国有企业普遍实施了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正在得到层层落实,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不断完善,国有资产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现象得到明显改变。

   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快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已成为普遍形态。截止2008年年底,在A股1500多家上市公司中,含有国有股份的上市公司有1100多家,中央企业及其下属子企业的公司制股份制改制面由2002年的30.4%提高到64.2%,中央企业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已达279家,其中在香港、纽约、新加坡等境外资本市场上市的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78家。目前,中央企业80%的资产已进入上市公司,已有20多家中央企业实现了整体上市或主营业务资产整体上市,还有一批中央企业的母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越来越多的中央企业正在加速成为多元投资的公众公司。

   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公司治理发生深刻变化。与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相适应,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相互制衡的机制正在形成,国有企业的治理逐步完善。有24家中央企业进行了建立董事会试点,试点企业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外部董事占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有四家试行了由外部董事担任董事长,董事会下普遍设立战略、审计、提名和薪酬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普遍由外部董事担任。从试点情况看,这种制度安排避免了董事与经理人员的高度重合,实现决策权与执行权的分权制衡。试点企业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也促进了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继续深化,企业经营机制发生深刻变化。近些年来,国有企业普遍推行劳动合同制和全员竞争上岗,初步建立起管理者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工资收入能高能低的新机制。中央企业市场化方式选用的各级经营管理人才约占30%,一批中央企业建立了比较完善有效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全体员工竞争上岗、量化考核、收入分配与业绩挂钩的机制,极大地调动了国有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可以说,经过多年的改革,国有企业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今天的国有企业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政企不分、政资不分、国有国营的依附于政府的经济单位,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独立法人和竞争主体。

   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进行的探索,对我国国有企业发生的显著变化,国际上比较关注,也比较认可。这几年,德国前总理科尔、世界银行行长佐利克、法国前总统德斯坦、新加坡国务资政吴作栋、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拉米、美国财政部副部长金米特和比尔•盖茨等不少国际政界、商界的重要人士到中国访问,在了解我国国有企业这几年的改革进展后都认为,国有企业改革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中国找到了解决这一难题的较好办法,这几年中国国有企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央企业改革的成就给他们留下了深刻印象,通过改革重组及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国有企业的运行效率得以大幅提高。2008年著名的国际管理咨询公司麦肯锡在在《麦肯锡季刊》上连续发布针对中国国有企业的最新评估报告和文章,在“对中国国企重新评估”的报告中麦肯锡认为,与中国的私营企业相比,中国的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能够成为全球跨国企业更好的合作伙伴。麦肯锡上海公司资深董事华强生认为,中国的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的界线已经变得相当模糊,中国的国有企业比私营企业更加开放,这是评判中国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的一种更好的方法。

   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为国有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动力,注入了活力。2002-2008年,进入世界500强的中央企业从6家增加到24家,增加了18家。2005-2007年全国国有企业净资产收益率从6.0%提高到9.5%,增加了3.5个百分点;中央企业净资产收益率从10%提高到12.3%,增加了2.3百分点。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平均规模的大幅增加和获利能力的显著提高,大大增强了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抗御风险能力,也为抵御国际金融危机和加速并购重组提供了雄厚实力和坚实基础。这次山西煤炭重组整合中,国有企业似乎成为最大的受益者,根本原因也在于国有煤炭企业的规模和实力,简单地把这种现象归结为“国进民退”,只是看到事情的表面现象,而没有把握实质。2009年以来,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在国内土地招标中能够履履得手,成为所谓“新地王”,根本原因就在于通过不断改革和调整,国有企业的获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显著增强。把国有大型企业参与土地投标并中标归结为国有企业信贷“软约束”,归结为亏损了有国家“埋单”,是缺乏根据的。当然,房地产行业作为事关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充分竞争的行业,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如何参与竞争,也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和把握的问题。

   多年来,经常可以看到或听到一些议论,说民营企业在获得银行贷款等方面不如国有企业,银行贷款的80%给了国有企业,造成中小企业普遍融资难。当前的“国进民退”的讨论中有人再次以此进行议论,认为近一段时间国有企业所以能频频成为“新地王”,就是因为新增贷款的绝大部分给了国有企业,国有企业贷款成为坏帐最后都由国家负担。其实这是一种误解。要看到,国有的商业银行作为国有金融企业,经过多年改革特别是近几年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也发生了深刻变化,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能力明显提高,已经基本成为以利润最大化为主要目标的经济组织,追求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增值性、流动性是它们的本能。商业银行作为赢利性机构,不管是国有银行还是股份制银行或是外资银行,在发放贷款方面效益和安全是它们优先考虑的因素,难免出现“嫌贫爱富”、“嫌小爱大”的倾向。据全国工商联提供的资料,目前,银行的企业贷款中,大型企业占49%,中型企业占30%左右,小型企业占20%。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现行的金融管理体制,包括银行评价风险、评价贷款的待遇和标准,都是以大、中型企业为主要考虑对象。相对而言,给大企业发放信贷显然比给小企业发放信贷,成本低,风险小。从现实来看,效益好的大企业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银行追在后面给贷款,银行内部普遍设立了大项目部可以说明这一点,而效益差的以及广大中小企业不管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普遍面临贷款难的问题。这是一个世界性的现象和难题。在我国,企业的95%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95%是民营企业,正是这两个95%造成民营企业融资难的现象。当然,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因为有国家信用的潜在影响,普遍承担国家的重点项目等,有时贷款相对要容易一些。但总的说,银行信贷的流向和规模,与企业的效益和规模有关,与企业的所有制性质没有必然联系。把中小企业信贷难这一世界性难题归结为我国的所有制歧视,甚至认为“国进民退”加剧了中小企业信贷难,是没有充分依据和说服力的。

   当然也要看到,不少国有企业包括中央企业还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公司治理结构还不完善,经营机制还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仍然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大任务。正因为如此,中央多次强调,要继续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

   综上所述,我们既要看到国有企业改革取得的重要进展,看到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发生的深刻变化,不能用老眼光看待今天的国有企业,不能抱着老观念看待“国进民退”问题,把“国进”或“民进”简单化地看作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对无中生有、编造事实等恶意“抹黑”或“妖魔化”国有企业的观点则要保持警惕。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看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还很繁重,不能使改革停滞不前,更不能倒退回潮,必须坚定不移地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大型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同时,要继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是正确认识政府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避免出现对政府在行业整合和企业重组中作用理解上的重大偏差。

   引起“国进民退”争论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对政府在行业整合和企业重组过程中的作用存在较大分歧。持批评态度的观点认为,山西煤炭行业的整合重组和山东钢铁公司重组日照钢铁公司,都属于政府主导的行政干预,采取的都是非市场化的做法,被重组方失去议价能力,使民营企业主的私有产权受到普遍侵害。这一问题实际折射的是,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如何客观看待和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我国的发展选择了市场经济的模式,就必须充分依靠市场机制去配置资源,同时,为了避免市场自身的弱点,也必须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我国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国家的宏观调控主要是运用财政、金融和法律等手段,也包括必要的行政措施。夸大行政措施在我国现阶段的作用并过度使用行政手段进行宏观调控,是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忽略行政措施在我国现阶段的作用甚至不承认行政手段对宏观调控的作用,也是脱离实际的。在各国政府应对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的担当和作为方面,我国政府表现出的快速反映和采取的果断措施以及取得的突出效果,得到了大多数国家的肯定和称赞,也再次引起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些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认真研究我国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功能和作用。实践多次证明,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比,在当前及今后相当一个时期,我国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同时,需要各级政府在宏观调控方面发挥更多和更大的作用,而对部分行业和领域实行国有或国有控股,也是现阶段实现我国宏观调控目标的一个重要措施。

   规模经济是提升产业竞争力和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基础和途径。从产业来看,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不少产业的总量位居世界前列,但部分产业的集中度不高,存在着“大行业、小企业”的现象。截止2008年年底,全国钢铁企业排名前5位的钢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重只有28.5%,钢铁企业粗钢生产平均规模不足100万吨。近年来,我国一些产业的产能严重过剩,而产业集中度又太低,这是造成我国经济发展中结构失衡、重复建设、过度竞争、秩序混乱、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效益下降等问题屡禁不止的一个深层次原因。为优化我国产业结构,提高经济运行效益,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明确提出要提高企业规模经济水平和产业集中度,加快大型企业发展。国务院在2005年6月发布的《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加快培育和发展若干个亿吨级大型煤炭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国家发改委于2004年5月和2005年7月发布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钢铁产业发展政策》明确提出汽车、钢铁行业要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产业集中度。2009年年初,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消极影响,加快我国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国务院先后颁布了钢铁、汽车、造船等产业振兴规划,再次提出要促进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从这些年的实际情况看,单纯依靠市场手段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集中度,抵制无序竞争,解决产能严重过剩,效果并不理想,不少行业产能过剩和无序竞争的现象是有增无减。这些年山西等地的实际也说明,完全依靠市场机制难以尽快实现煤炭行业的优胜劣汰和优化重组,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和竞争程度的加剧,为了尽快做大做强本地企业,提高企业竞争力,一些地方政府采取政府主导的企业合并重组,这中间既包括国有企业与国有企业的合并重组,如山东济钢与莱钢的合并重组,也包括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合并重组,如山东钢铁公司与日照钢铁集团的合并重组。应该说,这种由政府主导的企业合并重组,有成功的案例,也有失败的教训,不能全盘否定。如何在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并购重组中,更好地运用和把握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不断探索和把握的一个问题。在行业整合和企业重组中如何更好地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和保护私有产权,也是一个需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的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最终所有者,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作用应有别于在非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作用。当然,政府推动国有企业的并购重组也要以市场为取向,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来运作。如何既体现国有资产最终出资人的意图,又充分发挥市场在企业并购重组中的作用,做到引导而不是主导国有企业的并购重组,需要进一步在实践中探索和把握。

   各级国资委作为同级政府授权专门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特设机构,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全局出发对国有企业的并购重组加以组织、协调和管理,应是其份内的事,国务院批复的国资委的职能配置方案就包括,加强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因此,不应把国资委主导的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与过去曾经出现过的一些政府部门搞的“拉郎配”混为一谈。如果国资委对那些观望等待该重组不重组的企业或死抱着“宁为鸡头不为凤尾”思想不放的企业不主动行使出资人的职权,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就是一句空话。当然,国资委也有一个尊重企业独立法人地位和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基础性作用的问题,有一个如何在提高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市场化程度的同时更好地体现出资人推进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意愿的问题,这些也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把握。

   六是要正确认识西方的经济理论,避免出现理论阐述和借鉴上的重大偏差。

   对上述问题之所以会产生一些重大认识偏差,“国进民退”之所以会成为激烈争论的问题,一些观点之所以会指责和批评“国进民退”是对改革的倒退,从认识论和方法论上来说,主要在于运用理论指导实际时特别是学习和借鉴西方经济理论时存在着较大偏差,没有很好结合中国的实际。

   建国以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受前苏联经济发展模式的影响和教条地对待马克思主义关于所有制的论述,我们对公有制和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在认识上和理论上有很大偏差,认为公有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大越好,追求一大二公,纯而又纯。结果是,所有制结构和公有制实现形式单一,国有企业占绝大多数。应该承认,这种所有制结构对新中国建立后集中力量建立比较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和促进经济迅速恢复和较快发展,都起过积极和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经营方式上实现国有国营,政企不分,政府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最终造成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经营者、劳动者动力不足,企业效益低下,严重阻碍了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使社会主义失去了本应有的生机和活力,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和个体、私营、外资经济的快速发展,必然要求调整原有所有制结构,改革原有的国有企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积极学习包括产权理论在内的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理论,对推动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包括国有企业改革起到了重要借鉴作用。我国把股份制改革确立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方向,应该说,西方的产权理论起到了重要影响作用。应该承认,现行西方理论有很多优秀的研究成果,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其分析研究问题的方法也有很多可取之处。但要看到,西方经济理论研究和分析问题的方法也在根据实证不断发展,不断完善,同时要看到,西方经济理论为了便于问题的分析和运用数学模型进行推导和论证,不得不设置一系列的假设和前提,对十分复杂的经济和社会关系进行抽象,如强调产权对企业绩效作用的决定性甚至是唯一性,而理论研究和大量实证都说明,产权是影响企业绩效的一个重要原因,但并非唯一因素。如果我们脱离中国实际,教条地对待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学说,照抄照搬西方的经济理论和概念定义,就容易出现绝对化和偏面性等倾向,给我国公众和社会产生误导,使我国的改革开放误入歧途。如有观点从西方的产权理论得出中国只有私有化才有出路的结论,从过去的“唯公有制”完全转向“唯私有化”。还有观点从西方的“新自由主义”理论得出政府干预越少越好的结论,从过去的“唯政府论”完全转向“唯市场论”。前几年,国内经常有观点把我国的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或国有产权制度改革指责为是搞私有化,实际上这是把欧美发达国家关于私有化和股份制的定义简单地照搬于我国,混淆了所有制与所有制实现形式的区别。

   值得注意的是,认为社会主义就是搞国有经济的观点在我国还有一定市场。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以及美欧发达国家为了避免一些大型企业的倒闭或破产给社会造成巨大冲击,采取了国家收购或控股等国有化措施,国内甚至出现美国也在搞社会主义的观点。我国经济在这次金融危机中表现出较好的抵御冲击能力,并在全球率先实现经济形势总体回升向好,一些观点又不适当地夸大政府管控和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金融危机的爆发使人们有理由对美欧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提出质疑,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由此得出社会主义还是要搞国有经济的理论,全盘否定西方经济理论的积极作用,应该说,这也是一种偏面理解,这样的解释也会对公众和社会产生误导,使我国的改革开放误入歧途。

   在我国,教条地对待马克思主义使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对此,人们普遍抱有较为清醒的认识。但对教条地对待当代西方国家的各种学说和制度给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造成的危害,人们的认识就不太一致了,脱离中国实际和照抄照搬西方发达国家经济理论的现象在我国拥有一定市场。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指责和批评“国进民退”是对改革的倒退正是这种不正确认识的一种反映。这种照抄照搬西方经济理论或将其简单化、绝对化的做法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不久前结束的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要求出发,强调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并强调要自觉划清四个界限,其中一个就是要自觉划清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同私有化和单一公有制的界限。这应成为我们统一认识的重要理论和思想基础

   当前,“国进民退”的讨论还在继续之中,其中还涉及不少深层次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如,部分产能过剩的行业如何正确处理宏观调控与微观效益的关系,如何看待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与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的关系,对按国家规定必须核准而没有得到国家核准的项目如何处理,等等。山东钢铁公司重组日照钢铁公司之所以引起争议,除政府主导的企业重组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印钞厂”之称的日照钢铁被一度亏损的山东钢铁重组,这与人们过去经常看到的部分国有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被民营企业收购大不相同,故而有“国进民退”的议论。事实上,日照钢铁公司虽然得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并且具有区位优良、产品对路、机制灵活、综合利用等优势,但环保、土地等项目还有待荻得到国家核准。对这些深层次问题,需要我们进行深入思考和认真研究,努力在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做出回答。

   当然,“国进民退”讨论涉及到的深层次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理论的探索和研究,更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和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相信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的不断深入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国进民退”讨论涉及到的一系列深层次问题将会有新的认识,“国进民退”的问题将不再成为热门话题,最终将会淡出人们的视野。

   *2009年11月27日,中共北京市委研究室、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北京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举办“国有企业改革与国企党建创新——2009(第六届)国企改革发展论坛”,作者应邀在会上作“‘国进民退’争论的辩析和思考”的发言,该文是根据发言稿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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