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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市场理论发展与“重庆模式”探究

来源:新浪产权作者:任斌、杨晓舫
200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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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年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在产权经济理论实践的推动下,催生了产权市场。从此,产权市场在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市场经济、建设资本市场、协调“二元”结构经济建设优化资源配置的制度缺失矛盾中,创造性地发展了我国细分资本市场建设理论和多元化市场模式,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用科学发展观总结我国产权市场发展历史,“建设好产权市场”、“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健全现代市场体制”这是中国共产党十六大、十七大提出的任务,是我们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

  一、关于产权市场的理论发展探究

  1988年,武汉市政府创建了产权事务所。由此产生了产权公开交易的反腐败理论,并很快形成了全国共识,各地迅速建立了国有资产交易的产权市场。14年以后,党的十六大肯定了产权市场的重要作用,提出了“建设好产权市场”的任务。次年,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发布3号令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促进了产权市场建设。十七大进一步提出了“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健全现代市场体制”使产权市场建设理论在实践中得到了发展。

  今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非标准化的各种产权通过产权市场的并购交易方式实现产权价值最大化的融资作用,填补了我国产权标准化的证券市场无法实现,无力协调的市场需求矛盾,扩大了直接融资规模和比例,促进了经济协调发展。使产权交易反腐倡廉的基本理论,深化成为了建设产权市场是发展和完善中国资本市场的并购交易细分市场的建设理论。这一观点常见于专家、学者的著作之中,在经济界、理论界和中小企业形成了共识。

  的确,我国的多元化、多层次资本市场与西方国家所建立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有着显著的功能性区别。产权市场建立从一开始就被赋予了为改革开放初期全国300万家国有企业改制,近4万亿元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服务的职责,承担了为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战略性改组的基础性服务的工作;承担了科技体制改革,知识产权市场化转让,使“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得以实现的使命;承担了协调“二元”结构的经济建设优化资源配置的使命;肩负着推进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重任,与证券市场共同组成了我国细分的资本市场体系,具有鲜明的中国区域性资本市场特色。

  的确,我国的国情决定了中国发展资本市场不可能模拟西方国家的产权完全证券化的市场模式。现代企业的股份公司,其公司结构的多层次化决定了中国的资本市场必须是多元化、多层次。因此,继续探索非证券化的产权、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等,通过产权市场并购交易促进资本跨区域、跨所有制优化配置,实现价值最大化,这就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资本市场制度安排,其意义非常明确。

  2007年至今,在美国资本市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中,我国产权市场有效的支持着实体经济协调发展。这是因为我们在吸取国际资本市场经验建立证券市场的同时,国家也积极支持建设产权市场、技术产权市场,建立了具有中国文化、细分的、适合我国“二元”结构经济发展的、“一主两翼”的资本市场模式,更加有效地避免了这场危机对我国经济冲击的巨大损失。

  所以,笔者认为,我国建设产权市场不但丰富了国际资本市场理论和市场体系,使我国资本市场更加细化、更加完整地形成了多元化、多形态、多层次的市场体系,更加具有针对性、实用性,更加完善了我国的金融市场模式。而且,为完善市场经济的基本经济制度,健全现代市场体制提供了更加充分的理论依据和实践依据。同时,也为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提供了资本市场体系改革的理论和实践参考。

  二、统一建设产权市场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

  与具有200多年历史的西方证券市场相比较,虽然产权市场交易的商品同属于资本权益,但是,由于国际市场没有产权非标准化的交易市场,加之21年来我国产权市场还没有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完全统一,特别是我国的产权并购交易方式不是国际市场的产权标准化并购交易方式,因此,与任何新生事物一样,人们对这个市场的认识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差异。

  从1988年到1997年,全国共有230多家产权市场,次年国务院对其进行了清理整顿,关闭了一批不符合条件的产权市场。1999年到党的十六大前,国企产权制度改革产权交易急剧上升,产权市场得到了恢复性发展。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建设好产权市场”任务,次年,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联合发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促进了产权市场转暖。目前,连同国务院国资委指定的京津沪渝4家央企产权市场,各省国资委指定的61家机构,加上各地的产权市场、技术产权市场全国共有200余家。其中,技术产权市场40余家。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时段,产权市场已由单一为国有资产处置服务,发展成为了不能进入证券市场交易的社会各种资本权益优化配置的开放性市场了。2006年以来,全国产权市场的成交量超过了沪深股市的交易量,扩大了市场直接融资规模和比例。

  但是,由于我国产权市场建立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一些地方市场重复建设,多头监管,市场各自为营等问题遗留至今。针对我国的制度、文化,结合应对这场金融危机的措施,统一建设产权市场,促进市场规范发展,已经成为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

  实践认为,建设中国特色的资本市场,应该具备三项主要的市场功能:一是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大程度地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将民间资金有效地转化为民间资本。二是有利于国有经济的结构调整和战略改组,加快非国有经济发展。三是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直接融资规模和比例,完善金融市场结构,提高金融市场效率,维护金融安全。对此,我国的国情制度赋予产权市场的重要任务是其他要素市场无法替代的。

  虽然,目前统一建设产权市场还处在法律缺失的现实中,但是,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引起了国家重视。2006年,国务院国资委在海南召开会议,李伟主任向全国的代表提出了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和规范产权市场建设的两大任务。3年来,4家央企产权市场在国务院国资委的主导下统一了交易监管、信息披露、交易规则、交易系统等;各地为规范建设产权市场也展开了积极探索,出现了以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为代表的总所—分所—支所的三级市场模式、以湖北、湖南、陕西省产权交易中心(所)为主,在现有产权市场基础上建立的 “五统一”模式,以省会中心城市广州产权交易所为代表的、市县产权交易所自愿加盟的成员所联合体模式,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在二级城市建立办事处的模式等。这些地方的积极探索为全国规范产权市场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三、全国产权市场建设中的“重庆模式”探究

  现实中,规范统一建设产权市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目前各地探索的形式虽然不同,但是,与早期有的省市机构合并和全国已建立的各种产权共同市场却有了很大的区别,特别具有区域性产权市场的建设特点。

  重庆市政府成功地建设区域性产权市场,为实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314”总体战略部署,打造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和经济中心发挥重要的助推器作用,促进重庆在西部地区,特别是在西南地区对资本要素市场的集聚、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不断创新,发挥了重要的基础作用,产生了突出的市场效果。有关专家、学者将重庆产权市场评价为全国产权市场建设中的“重庆模式”。

  所谓“重庆模式”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1.确立了统一建设重庆产权市场是为改善重庆建设环境,推进公平准入,促进重庆建立诚信的市场制度,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充分产权市场为全社会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对此,重庆市政府对产权市场明确了三个定位“产权转让的阳光交易平台、重要的资本要素市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赋予了“防止国资流失、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产权交易价值发现、推动产权跨地区、跨所有制有序流动”的五项职责。

  2.实现了全新的产权市场体系和产权交易制度的高度统一。首先,重庆虽然是直辖市的体制,但是,又是省的架构,大城市与大农村并存。因此,在整合原重庆市产权交易所、技术产权交易所的基础上,主城区9个同一级次的行政单位只建立了一个产权市场,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其次,整合了原涪陵、黔江、万县地区的产权市场,按照辖区经济环境划分,设立了渝西、涪陵、渝东南(少数民族地区)、渝东北(三峡库区)4个分所,在分所片区的31个区县,分别建立了一个由财政出资并负责行政监督,财政、国资和片区分所共同培育市场的支所。建立了由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统一指导市场建设和制度建设的总所—分所—支所制的三级产权市场体系,从而实现了全市产权交易的政策法规、交易规则、交易流程、信息披露、结算交割、会员管理、交易鉴证、交易合同示范文本、交易收费、标记及标示等10个方面的全部统一。

  3.全新的产权市场体系促进了市场创新发展。统一的重庆产权市场,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得到了各级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产权市场在较短的时间里创新了:涉讼资产进场交易、地方金融资产进场交易、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场交易、非上市公司国有参股、控股的股权进场强制托管等形成了制度化,同时,也促进了非公有产权的进场交易。5年来各类资产进场交易成交易量突破了1080亿元,其中,竞价交易平均增值达20%。

  4.协调了各方利益矛盾,改善了重庆的经济社会建设环境,创造了产权交易的5个“全覆盖”。即:产权交易政策的“全覆盖”,做到了“国资交易应进必进”;产权交易种类上的“全覆盖”,促进了全社会的产权交易“能进则进”;市场建设地域上的“全覆盖”,解决了区县产权交易的效率和成本、利益矛盾,扩大了市场基础;网络上的“全覆盖”,解决了信息披露的广泛性和分支机构的远程管理问题。产权交易制度的“全覆盖”,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防范职业道德风险,国有资产交易保值增值。

  四、“重庆模式”的体会

  1.统一产权市场建设必须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统一各级领导的认识,才能突破地方市场各自为阵的观念。市场统一的立足点,应该建立在行政大区的基础上,市场服务的对象应定位在为全社会服务基础上。同时,统一区域性产权市场的模式,应该结合行政大区的发展、地方各级领导的政策意识、决策能力的差异化实际,才能统一各级产权市场的利益矛盾,实现产权交易的政策统一,从而获得更广泛的市场空间。而且,统一建设区域性产权市场,不但符合我国城市化建设方针,具有完全的科学性、可行性,也符合我国现行的“二元”结构经济制度,还能为中国特色的资本市场建立细分市场体系提供法律定位的参考。

  2.重庆产权市场的三级管理模式,为二级城市以外的各类需求者就近入市交易提供了节约时间、节约资金成本的快捷机会。填补了城市化建设需要市场支持和我国的“二元”结构经济的资本市场建设空白,使产权市场发展获得了更广泛的空间,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三级产权市场模式地方各级有了“话语权”,更有利于提高产权市场的公信力,特别有利于地方经济协调发展。也为“建设好产权市场”“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健全现代市场体制”找到了路径和突破口。

  3.“重庆模式”充分佐证了产权市场的领导者、执行者,必须是具有深厚的文化背景,丰富的、多元的实务能力、对政策意识敏感的人才。体现在有强烈的责任感、坚强的意志力、不为局部利益所动摇、开放的战略思想和执行能力上。所谓责任:即把统一建设区域性产权市场作为对事业的执著追求;所谓意志:即在统一建设产权市场过程中不管遇到多少困难,都要敢于面对、敢于克服;所谓利益:即在统一产权市场建设市场的过程中,坚持主市场不与分市场争利益的原则;所谓开放:即在统一市场建设的原则上,对各分市场必须建立独立自主的开放式经营方针,使各分市场充分结合自己和所在地的建设实际不断创新,从而实现共同发展。

  4.“重庆模式”遵循了市场经济原则,是开门建市的重要实践。目前,重庆产权市场除接受市国资委直接监管外,市场主动接受监督的部门还有:纪监委、法院、财政、土房、工商局、公安、税务部门、社会各新闻媒体等。所以,在重庆辖区内各种产权交易能够实现交易“一证过户”的制度化效果。即:产权交易的双方持重庆各个产权市场提供的交易鉴证凭据,就可以在重庆辖区各级土房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工商、财政、税务等部门一次性完成产权过户、调整账务、调整纳税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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