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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银行业监管的理论与实践

来源:《求是》 作者:刘明康
201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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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监会自2003年成立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运用新思路、新机制、新举措,不断开创银行业监管工作新局面,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银行业监管道路。

  一、中国特色银行业监管理论体系初步形成

  中国特色银行业监管理论体系,既借鉴了国际先进理念与成功做法,又与我国国情和银行业发展阶段相适应,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可操作性和鲜明的时代特色;并充分汲取了我国长期积累的监管经验,具有历史传承性与开放性,是一个与时俱进、面向未来的理论体系。

  清晰的监管目标。科学监管离不开清晰、准确的目标定位。银行业监管的法定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在此基础上,银监会设定了4项具体监管目标:保护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增强市场信心;增进公众对现代银行业金融产品、服务的了解和相应风险的识别;减少银行业金融犯罪,维护金融稳定。

  科学的监管理念。监管理念既是对监管经验的理论总结和升华,又是监管的行动指南。银监会及时提出并努力实践“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和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从我国实际出发,银监会确立了“准确分类—提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的持续监管路线图,以此作为规范监管程序、突出监管重点、实施审慎监管的有力抓手。为促进监管目标的实现,银监会在成立之初就提出了良好监管的6条标准,作为提高监管有效性的标杆与准则。

  完善的审慎监管框架。首先,审慎全面的监管规则为促进银行业稳健运行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银监会先后发布实施了600多份监管规章、规范性文件,形成了涵盖主要金融风险的审慎监管法规框架。今年4月发布的《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充分借鉴国际金融危机反思成果,促进了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共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其次,行之有效的监管工具为监管的具体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持。在动态完善和不断做实传统审慎监管工具的基础上,近年来又陆续引入或更新了资本、拨备、流动性、杠杆率等监管工具。再次,合理的组织体系为实现监管目标提供了可靠保障。根据我国银行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先后成立了创新业务监管部等功能监管部门,注重加强市场风险监管团队的建设,同步推进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

  有力的持续监管。通过加强市场准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行使监管纠正权力,推行强有力的持续监管。作为有效监管的第一道防线,市场准入强调科学合理设限,减少一切不必要的限制;作为持续监管的核心,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流程进一步规范,加强监管联动,逐步提升持续监管的专业性和实效性;监管纠正、风险提示等机制的建立,有效推进了监管政策的贯彻执行。2003年至2010年,共查处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规金额7.37万亿元,处罚违规机构1.48万家,取消1400余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督促银行业不断加强各类风险的管控。

  二、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实践经验

  中国特色银行业监管理论的创新与完善,推动了监管实践的发展与深化。银行业监管工作在战略上统揽全局、突出重点,在战术上统筹兼顾、结合实际,审慎监管制度和监管能力建设都取得突破性进展,赢得了银行业持续稳健运行的良好局面。

  一是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有机结合。银行业监管肩负着防范单体机构金融风险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双重职责。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银监会汲取危机教训,探索实施逆周期监管政策,要求商业银行计提留存和逆周期资本缓冲,对贷款损失准备进行动态化和差异化调整,以达到“以丰补歉”的目的。在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时,及时采取贷款价值比控制等一系列有效的监管举措。对大型银行的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提出更为严格的监管要求,并要求计提系统重要性资本附加,探索构建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政策框架。定期开展银行业风险同质同类分析,并按季就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和主要问题进行通报和风险提示,指导银行做好压力测试。

  二是事前结构性监管与持续监管同步强化。在加强持续监管的同时,不断改进事前结构性监管措施,坚持银行体系与资本市场之间的防火墙安排,严禁银行信贷资金进入股市,禁止银行为公司债提供担保,要求银行严密监测作为抵押品的股权价格的波动情况。审慎开展商业银行综合经营试点,要求试点银行必须具备并表风险管理能力,满足相应的资质条件。及时开展后评价,对于在合理时限内跨业经营未能达到行业平均盈利水平的,监管部门要求其退出该行业。将国别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推动建立国别风险管理制度,提高防范风险跨境传染能力。

  三是监管标准统一性和监管实践灵活性适当平衡。在实施第二、第三版巴塞尔协议以及制定监管新标准过程中,一方面,为保证竞争的公平性,要求所有商业银行在2011年底前按照监管要求计提监管资本,初步建立资本充足自我评估程序;另一方面,要求不同类型的银行审慎选择和实施与自身业务规模和管理水平相适应的风险计量方法。统一设定适用于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最低监管标准,制定了银行业分阶段、分步骤、分类别实施监管新标准的方案,适当提高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标准,设置差异化的过渡期安排,以确保各类机构向新监管标准平稳过渡。

  四是支持经济持续增长和维护银行业体系稳健运行统筹兼顾。银监会高度重视金融业助推国民经济科学发展的作用,要求银行业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促进经济围绕“主题”、“主线”运行,按照“有保有压”的要求,合理调整信贷投向,确保“三农”及小企业信贷增幅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幅,严格控制“两高一剩”行业贷款,执行差别化的房贷政策,有效助推实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积极引导银行业加强行业风险监测和管理,坚守风险底线,督促银行业完善信贷管理政策和流程,推动金融产业与实体经济实现良性互动。

  五是外部监管与内部自律相互促进。在国务院统一部署下,银监会积极推动国有商业银行相继完成股改、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工作,公司治理结构明显改善。近年来,通过健全公司法人治理制度等措施,从董事会尽职、董事履职、治理架构等各方面引导银行业加强公司治理。结合国际上对公司治理的全面反思,及时出台商业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薪酬机制监管指引,督促银行建立绩效考核与风险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增强内在约束力。

  六是始终坚持将国际最佳做法有效运用于中国实际。对照《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银监会先后进行4次自我评估,这项工作已成为提高我国银行业监管能力的重要机制,对提高我国金融监管有效性、增强金融业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目前,第二版巴塞尔协议实施工作已取得突破性进展,配套监管法规的起草和发布工作基本完成;第三版巴塞尔协议实施的时间表和基本方案已及时出台,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也纳入了相关要求。结合我国实际,银监会摸索和归纳了诸多客观、科学的监管原则,还广泛参与了国际监管规则的制定,有效汲取了国际经验教训,维护了我国及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对我国形成符合现代银行业要求的审慎监管体系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我国银行业监管展望

  “十二五”是我国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阶段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银行业监管要持续完善审慎监管框架,不断改进监管方法和手段,积极构建系统性风险防范长效机制,提升我国银行业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持续改进监管工具和方法,健全中国特色的银行业监管框架。首先,资本和流动性监管并重,推动银行建立稳定、高质量、多元化的资本补充机制以及更加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其次,继续参与国际监管规则改革,结合我国实际,逐步推进第二和第三版巴塞尔协议中国化,引导银行业稳步实施中国特色的监管新标准,将良好的风险文化根植于日常经营管理之中。优化监管组织体系,改进监管流程,提升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效能,持续推进监管能力建设。大力加强审慎监管政策和监管工具实施效果的后评价,深入开展监管有效性评估,及时改进监管的政策、工具和方法,不断完善监管制度。

  完善宏观审慎监管,构建系统性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加强对系统性风险的监测、分析与预警,积极构建风险防范长效机制,提高应对风险的能力。科学运用留存和逆周期资本缓冲、动态拨备、贷款价值比率、杠杆率等监管指标,深入推进逆周期监管制度的完善和实施。研究实施对系统重要性机构更全面和更严格的监管标准,建立监管强度、监管资源与系统重要性相匹配的监管机制,降低“大而不倒”导致的道德风险。进一步提高并表监管能力,完善防火墙机制。

  强化监管执行力建设,提升监管有效性。一是监管必须具有独立性,拒绝行政干预和放松标准。二是监管措施应具有主动性和互动性,对银行的产品契约和销售进行必要的监管。三是对银行的风险评估和检查应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以促进银行不断提高全面识别和管控风险的能力。四是不允许“太复杂而难以监管”的银行存在。五是干预措施应根据风险程度做到灵活有效且频率适当。六是监管部门在必要时能够介入银行最高层决策,从源头上纠正不审慎情况发生和累积。七是被监管机构必须按监管部门要求,有能力为科学决策和管理获得及时、准确的数据。八是银行和监管部门都必须明白模型的使用范围,并能够独立开展压力测试和促进信息共享。

  加强跨境监管合作,提高危机管理能力。提高跨境监管协作的质量,健全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等协调机制;推动建立有效、持续的审慎风险管理和金融稳定的全球标准,积极防范跨境风险传染;促进建立全球性金融危机应急和救助机制,加强跨境危机处置安排,提高共同应对危机的能力。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银行业可持续发展。深化银行绩效考核机制改革,通过优化流程、改善管理等途径实现精细化、集约化发展。督促银行将薪酬激励与长期风险责任挂钩,实施薪酬的延期支付和追索扣除制度,建立起能体现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薪酬机制。同时,督促银行业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监督和制衡机制,加强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强化内部控制,提高自我约束能力。继续引导银行业制定差异化的发展战略,切实改变同质化竞争局面,形成特色服务和市场品牌优势,不断提高银行业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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