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有利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改进运营管理,在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的前提下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目前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与中央提出的“管资产管人管事管导向相结合”的要求相比,其不适应性逐步显现。比如:
一是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未充分到位。管资产管人管事管导向分属多个机构行使,会加剧这些管理机关与资产运营单位的信息不对称,多头决策会导致国有出资人职责难以真正到位。二是国有文化资产的产权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市场经济条件下,即使是公益性文化资产也具有经营性特征,即使是经营性文化资产也仍然具有很强的文化特征。也正因为如此,很多经营性资产的直接出资人仍然是事业建制,还有一些整体改制为企业的单位内部仍有事业单位建制。这种产权关系将给监管过程中法律的适用带来难题,也对监管部门实现社会效益优先、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目标带来挑战。三是国有文化资产分布有待调整优化。目前我市国有文化资产布局结构,从行业看,总体合理,在文化产业核心层占绝对优势,但在网络信息传播等文化导向作用越来越凸显的新兴文化领域不够强大。
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的措施主要有:
第一、建立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组织框架。建立“管资产管人管事管导向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组织框架,设立市政府直接隶属的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文资委”)。经市政府授权,市文资委统一代表国家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文化资产行使出资人职责,向市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市委在市文资委设立中共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文资委党委”)。市文资委党委作为市委派出机构,履行市委赋予的职责,向市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明确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组织的职责定位。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市文资委出资人职责。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市文资委与市委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关系。二是市文资委与所出资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
第三、加快推进国有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按照公益性、经营性不同的功能定位,以产权改革为核心,加快推进公益性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经营性文化单位的分类改革,鼓励非公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
第四、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党委会组织机构、董事会组织机构,依法向企业派驻监事会,选任合格的文化企业经营班子,不断完善运行机制。
第五、完善国有资本基础管理。一是建立健全统计体系。二是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三是建立健全文化国有企业监管的规章制度。四是建立健全文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