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明确了改革的方向。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推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今天来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之所以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与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的比较完善的顶层设计密切相关。而当时之所以能够作出比较完善的顶层设计,是因为我们不仅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明确了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而且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四大支柱——市场体系、市场主体、调控体系、法律体系,有了比较深入的认识。
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内涵。统一即全国市场的统一,真正做到货畅其流。开放包括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灵魂,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才能实现经济发展。有序则要求市场秩序规范、公平、透明,要求参与市场竞争的各方遵守市场规则。我们要建立的市场体系,不仅包括所有消费品市场,而且包括劳动力、资本、土地等所有生产要素市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提出后,经过20年的改革,我国在建立和完善市场体系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但距离形成全要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这阻碍着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发挥。特别是在城乡之间,许多生产要素的流动仍然受到制约。在思考当前改革的顶层设计问题时,应当把完善全要素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特别是如何建立城乡之间的统一市场作为新的突破口。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活力所在。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存在着国有企业缺乏经营自主权和吃“大锅饭”问题。要使国有企业成为市场主体,必须对其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革,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而这又要求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经过改革,大部分国有企业成为以股份制为基础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层之间相互制衡的企业治理结构。特别是在国内外股市上市的企业,已经成为公众持股公司,其利润要向所有者分红,经营行为要接受监督,同改革前的国有企业有了根本区别,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成为市场经济的活力源泉。当然,国有企业还须继续深化改革,完善治理结构,向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领域集中。另一方面,异军突起的非公有制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突出的问题是,如何进一步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同时注重改善小型微型企业的生存发展环境,鼓励创业创新活动。为了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两个“三十六条”,提出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税收、信贷、用地、投资项目审批等方面一视同仁。目前国务院正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相信民营企业普遍关心的融资难、“玻璃门”等问题将会得到较好解决。改革开放以来,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带来了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展开竞争,是我国经济保持持续较快增长的动力源泉,是经济活力持久不衰的原因所在。在市场竞争中,一部分企业被淘汰,更多的企业发展起来,使国民经济充满生机和活力。
计划、财税、金融相互配合的宏观调控体系,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基本保证。市场不是万能的,市场调节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滞后性。市场运行不仅需要监管,而且需要调控。应当完善计划、财税、金融三大调控杠杆,使之相互协调、形成合力。计划分为中长期规划、年度调控计划和专项计划,是宏观调控的依据。当前,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应朝着更具战略性、宏观性,更多采用经济杠杆的方向前进,更注重计划的实施效果。财税体制在经历了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比重过低的状况已经有了根本改变。随着经济发展,又出现了新问题。主要是地、县级财政税源不足,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过度依赖,地方融资平台潜藏着债务风险,税收政策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功能薄弱等,影响财税政策的实施效果,需要加快改革步伐。金融体制改革对央行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健全银行体系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降低民间资金进入金融领域的门槛,建立地方性金融监管机构,建立存款保险和贷款担保制度,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以提高外汇储备安全和使用效益为目标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积极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等。计划、财税、金融密切配合的宏观调控体系不断完善,将进一步保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增长。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的重要保障。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20年来,全国人大通过了一系列有关市场经济的法律,国务院颁布了大量有关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行政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把成熟的改革措施规范化、法制化,成为市场经济体制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柱之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